卡耐基范文网 导航

民事诉讼二审答辩状【优秀3篇】

来源网站:卡耐基范文网 2022-12-13 19:46:33
卡耐基范文网

答辩状是被告、被上诉人等针对起诉状、上诉状的内容进行回答和辩驳的一种文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很多事都会在法庭上解决,大家开庭前一般都会提前做好答辩状,牛牛范文为您精心收集了3篇民事诉讼二审答辩状,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篇一:审答辩状 篇一

答辩人:甲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王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联系电话:

关于被答辩人不服()民初字第003号裁定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驳回一方起诉的裁定,体现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的司法理念。

众所周知,相比民事诉讼的二审终审程序,劳动纠纷案又多了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这样一来劳动纠纷在审理中实际是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三次审理才能终审,因此程序繁琐,负担沉重。

在本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双方都是针对仲裁裁决提出诉讼请求,其实质是围绕着仲裁请求进行对抗。因此从本质上来说,一审法院只需要针对仲裁请求进行判决即可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纠纷。

故此,在既能解决双方当事人纠纷,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的情形下,细心体察一审裁定深层理念,入情入理,与民方便。

二、被答辩人“特提出由贵院依法审理或者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www.niubb.net》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之规定,假若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也应是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况且一审裁定只是程序性的法律文书,并未涉及实体审理内容,不具备发回重审的条件,更谈不上原合议庭回避等事宜,因此,被答辩人提出的由二审法院或者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驳回一方起诉的裁定,体现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的司法理念。被答辩人“特提出由贵院依法审理或者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答辩人:

年 月 日

篇二:民事诉讼二审答辩状 篇二

答辩人: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____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感情并未破裂,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____年__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并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了一子(女)____,小孩出生后,使我们的感情越发的深厚。后来由于经济问题我们偶尔发生争吵,但从未向原告所述打过原告。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

2、如果法院判决离婚,要求小孩随我生活并抚养,由被答辩人每月支付小孩抚育费__元至小孩独立生活时止或由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小孩抚育费____元;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____年__月__日生有一子(女),取名____。现在____小学上学。由于被答辩人常年在外,与小孩相处较少,为了不影响小孩的生活和学习,小孩应随答辩人生活为宜。

小孩____现正在上小学,每月的生活费、教育费已高达____元,随着小孩的成长,各方面费用都要增加。被答辩人的收入较高,而答辩人是一名普通的工人,收入较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原告每月应支付小孩抚育费____元至小孩独立生活时止或由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____元。

综上,答辩人认为与被答辩人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三: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篇三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住址:石家庄市长安区XX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民事诉讼二审答辩状【优秀3篇】》出自:卡耐基范文网
链接地址:http://m.gjknj.com/special/3849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专题

卡耐基范文网 最近更新 免费论文网 公文素材库 文库114 范文 公文驿站 公文集锦

© 卡耐基范文网 m.gjknj.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