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范文网 导航

产品购销合同【最新7篇】

来源网站:卡耐基范文网 2023-01-05 20:43:56
卡耐基范文网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7篇产品购销合同,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篇一:购销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此合同。

一、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二、工程名称:成都锐凯机电有限公司生产车间A1、B1

工程地点:清白江工业园区施工工艺要求:防火涂料涂膜厚度必须符合国标。备注:质量及施工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承包方式:包公包料

工程内容包括:按图纸和实际需要。

三、合同单价_元/㎡

合同总价:工程量暂定_㎡,总价款_元,大写

注:结算经实际钢结构展开面积发生的涂刷面积为准。

四、甲方主要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交底,监督焊工处理好焊口(焊口干净、饱满、达到现场监理验收标准)

2、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其中包括现场的水、电、脚手架等。

3、向乙方提供其现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和材料库房。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验收。

5、甲方在乙方进场后,向乙方出示钢结构电焊验收报告,以证明现场已具备涂刷作业条件。

五、乙方的主要责任

1、乙方对其雇佣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有责任保证其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因违章作业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赔偿。

2、雇佣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工人最小不得小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必须提供材料厂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4、乙方严格按照钢结构涂刷施工工艺操作,保证施工质量。

5、在质保期间内,如属于乙方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服务;如因认为破坏或者其他一切非正常损坏原因需要维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终身成本维修。

6、乙方负责防火涂料施工消防验收。

7、乙方进场后,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甲方项目经理的管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进场3日内,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定金;

2、工程完工50%,甲方支付30%;

3、全部面涂刷完毕3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应付清工程余款,即工程总款的40%。

4、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支付涂刷完成工程款的同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七、工期

1、合同工期:按甲方进度要求,从进场施工之日起个晴天内,完成本工程。

2、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1)不可抗力,其中包括地震、江涝、战争等。

(2)设计变更原因。

(3)业主原因。

八、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乙方催讨时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九、附则

1、本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单方无权终止合同。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与矛盾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之后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__年_月_日20__年_月_日

篇二:购销合同 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企业性质:

生产商□ 总代理□ 经销商□ 分销商□ 批发商□ 个体□

第一条:总则

l 、本协议的目的是制定有关业务往来的原则和条件。

2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前提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3、甲方提供商户平台和网上购物的方式,仓储和物流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

4、甲方向乙方提供促销和广告的便利,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销售商品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乙方在甲方网站显示价格外向甲方支付 %返点。

第二条:协议的效力及交验材料

l 、本协议根据甲、乙双方往来业务流程制定了最主要的事项。

2 、在本协议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应提供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证件,甲乙双方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如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料与实际不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其所受的实际损失。

第三条:关于商品

l 、商品的合法性和品质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以合法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关于进口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报关单等进口相关凭据。乙方须具备相关商品的合法经销资格,严格遵守与所供商品的制造、销售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因乙方违反此项要求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乙方向甲方提供异议商品甲乙双方协商向相关部门申请检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2、商品的价格

(1)甲乙双方协商定价,价格以协议《商品报货单》中的实际价格为准。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应保证低于乙方向其分支机构及其它客户提供最低现金采购价 %,甲方会不定期对价格进行抽检,发生两次以上商品质量或价格投诉的,甲方通知乙方改正,如在 5 天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如有价格变动,应在一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重新商定最后的供货价格。

3、商品的质量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同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信誉等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额在产品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扣除额度为损失额的 50 %。

第四条:供货条款

1、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供过临界保质期的商品或其他公司退调换商品,否则,甲方不予接收,并退回乙方,乙方负担退货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仓储费用)。临界保质期标准为:商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正常保质期的70%。

2、商品退、换、调:凡不符合国家质量法规定的商品,或滞销、临期、残次等商品,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换货。如乙方不按规定时间退换货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

3、乙方按照甲方网站的订单送货,凡与订单不符的商品甲方各店不予接收,乙方应立即重新按照甲方订单补货。乙方应按订单时间2天内将商品运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商品的数量及计量单位以订单为准,甲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则应承担中途退货的责任。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按甲方另行开立的订单供货。

4、乙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甲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甲方确定经营,将按甲方新商品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缺品责任:

(1)乙方在一星期之内向甲方通知存货量和断档产品信息,甲方及时在网站上更新。

(2)乙方单品供货数量必须真实,如乙方瞒报、谎报不能按时供货,乙方向甲方赔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作为赔偿。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商品销售信息和合理性建议。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结算金额以甲方网站显示各店接受反馈信息为准。

1)甲方为乙方结算其商品上月实际销售金额(按供货价计);

2)其它结算方式: 月清□ 其它□

2、每月 5 日为对账日,每月 10 日结账。结算期限内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结算,将自动累计进入下一结算周期结算,不再单独办理。

3、支付方式:支票□ 汇票□ 电汇□ 现金□ 其他□

4、甲方无故拖欠货款从结账日起所拖欠货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不论在协议存续期,还是在协议终止后,都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入网费和保证金

1、产品入网费20xx0元。

2、产品质量保证金20xx0元。

3、乙方在协议期内如没有违反甲方产品质量协议,甲方在协议期满后15日内返还保证金。

4、甲乙双方半年解除协议没有异议,入网费返还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应按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经另一方要求在 30 日内不予改正,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备注

第十条: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

3、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十一条:其 他

1、乙方的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安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业务、财务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购销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

供方:签订日期:

需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品名、商标规格型号包 装计量单位数 量单价金 额

合计金额(人 民 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交提(货)日期 :

交提(货)地点 :

交提(货)方式 : 供方送货 □供方代运 □需方自提到达(站港) :

运输方式 :运杂费负担 :

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方法 :供方须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供方自检,需方验收

包装方法 :结算方式 :

异议与责任 :货物出口后,在卸货港或复验地发现产品各类,型号,规格,质量,数量,重量包装,

外观等与合同不符,或者与货样不符而引起外商索赔,其责任由供方承担。

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需方中途退货,均由违约方向对方偿付不能交货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的违约金。

其 它 : 1, 供方须严格控制质量,保证按时、按量、按质交货,如因质量问题引起客

户索赔,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本合同所列条款,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鶷EL: 传真:

税号

篇四:产品购销合同 篇四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同总金额: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1、按国家标准、部委标准执行;2、无国家和部委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3、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满足需方技术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方 日内到货。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及运输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七、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若无上述技术规定,供方应合理包装,确保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依照技术标准验收,验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对其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更换。如装配不符,双方退款退货。运输过程中对合同中的订货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承担上述情形下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验收若有异议,验收异议期为验收后30工作日。质量异议期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九、随机备用、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出厂标准执行。与主产品一起提供。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供方在货到7日内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按时交货,需方及时付款,1、供方若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发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 %的违约金。2、若不能交货,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篇五:购销合同 篇五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二、付款方式及日期:。

三、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即20__年月日),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拆箱,负责安装调试,按照甲方要求安装,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五、验收

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

六、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12个月,乙方免费提供7_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_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磋商,如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篇六:购销合同 篇六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篇七:购销合同 篇七

脱硫石膏买卖合同

供方:XXXXX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YHDL-SG11-046 需方:XXXXXX有限公司签订地点:XXXXXXXX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款:

品名 数量 单价 金额 脱硫石膏 XXXXXX吨 XX元/吨XXXXXX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运输方式: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本合同为供需双方长期供货合同,需方按月向供货方提报次月提货计划,供货方须保证需方计划需用量,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合同有效期内,若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双方可友好协商对价格进行调整。 第五条 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质量:以供方检验为准,需方派人监督。

2、数量:以供方计量为准,需方可派人监督计量。 3、质量超标处理方式:

质量指标每超过1个点,扣1元,按实际超出比例折算成吨位后在结算时扣

除。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 根据合同法,本合同自签订日起,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效力。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违约,违约方赔偿总货款2%违约金。其它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申诉方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章):XXXXXXXX有限公司需方(章):XXXXXXX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最新7篇】》出自:卡耐基范文网
链接地址:http://m.gjknj.com/special/40959.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推荐专题

卡耐基范文网 最近更新 免费论文网 公文素材库 文库114 范文 公文驿站 公文集锦

© 卡耐基范文网 m.gjknj.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