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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空气污染原因

来源网站:创业找项目 201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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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大气环境变化背景下的成都市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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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变化背景下的成都市城市发展 作者:张华荣 侯从强 邱雨松

来源:《旅游纵览·行业版》2015年第08期

工业革命推动了科技进步,带来了世界人口急剧增长,城市化进程急速加快。城市作为人口和资源的聚集地,规模迅速扩张,随之也产生了一系列的城市问题,而大气环境的变化是人类在21世纪所要面对的最严重的挑战之一。为了使城市的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社会,亟需寻找更好地解决城市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的方法。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成都市连续不断的雾霭天气引发了人们的强烈关注,大气污染更是成为了热点问题。成都市地处川西北高原东缘与四川盆地交接地带,在这样独特的地理位置条件下,成都市形成了相对湿度大、静风天气多、逆温出现频繁、空气流动慢、污染物不易扩散、以及悬浮颗粒物容易吸附增长的盆地气象特征,也是让成都市大气环境容量与沿海城市相比出现先天不足的原因。通过研究发现成都市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工业产业生产排放的污染物、机动车尾气排放、人民生活排放的污染物、秸秆燃烧和扬尘等。目前成都市高污染燃料依然在能源结构中占据较大比重。且在新世纪里,随着成都市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长,万万不可忽视机动车的尾气排放。

二、成都市原有城市发展布局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当前成都市城市化进程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必须重视环境问题,提早防治。成都市的城市布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多年来经历了几次较大的变革。从清代形成的两江环抱、三城相重的布局,到50年代核心放射的基本布局,80年代“环形加放射”布局,90年代的扇叶式布局、向东向南发展。成都市一直围绕着中心呈圈层式的城市形式向四周扩张。然而成都市原有城市布局已经渐渐的不能适应城市发展新的需求,城区大气环境容量已经发生超载并引起尘都现象,。一方面,城市中心城区由于过分集中,负荷过大;另一方面,城市中心区的部分传统服务功能或者落后的产业,若是不能转移出去或者重新改造, 必将影响城市新功能的形成,也会影响环境的治理。

总的来说随着上世纪80、90年代后,成都市进入大发展时期,不管是单中心的圈层式城市布局,还是放射状的道路发展形势,或者是燃煤式的能源消费结构,都已经跟不上成都市的发展步伐。成都市新的规划发展方向迫在眉睫,在新规划中,对于城市的热岛效应、城市的空气流通等环境因素必须进行充分的考虑和合理的规划。

三、成都市城市发展规划改进对策

篇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53号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10月16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政府责任)

市和区(市)县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四条 (部门职责)

市和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规划、公安、工商、质监、经济、建设、安全生产、交通、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园林、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作机制)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控、预报预警、空气质量定期会商、空气质量定期公告、督查督办等制度。市政府对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目标考核。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第六条 (管理制度)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环境管理制度。

市环保部门拟订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区(市)县环保部门根据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拟订本辖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计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经济和环保部门备案。

第七条 (项目管理)

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投产使用。

第八条 (排污申报)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污染物排放设施、防治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在3日内向原申报的环保部门办理变更申报手续。

第九条 (设施运行)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按规定正常运行。

暂停、改造、更新、闲置、拆除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事先报经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环保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予以批复。

第十条 (监控设施)

依法确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单位,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的连续自动监测、监控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转,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准确及时传输监控信息和数据。

第十一条 (排污许可)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单位,排放污染物还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不得超过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指标。

第十二条 (排污收费)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十三条 (重点区域)

本市绕城高速路环线以内的区域、区(市)县政府所在镇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应当采取严格措施,保证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持续改善。

第十四条 (应急管理)

环保部门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应急管理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

依法确定的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应当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方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演练。

事故性排放、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市)县政府或环保部门报告。

在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和区(市)县政府应当及时公告,并依法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限期淘汰)

列入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的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设施、工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淘汰,并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 (现场检查)

环保部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 (材料查验)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其他经营审批时,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依法查验申请人的环保守法材料。

第三章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第十八条 (达标排放)

生产(含制造、改装、组装,下同)、销售和使用的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九条 (装置使用)

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确保机动车污染防治装置正常使用,不得拆除机动车污染防治装置。

第二十条 (车辆管理)

对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农业等部门不得办理初始注册登记、移入登记、变更登记,不得通过定期审验。

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人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原有机动车,应当先行办理报废手续。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公安、农业等部门监督进行报废,严禁拼装或转让使用。

第二十一条 (资料监管)

生产、维修、检测、使用机动车和销售旧机动车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建立机动车及车用发动机污染物排放资料档案,并接受公安、交通、农业、工商、环保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交通管制)

市政府根据本市防治大气污染的需要,可以授权公安部门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时段、区域等交通管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标识管理)

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排气标识管理。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由公安部门核发机动车排气标识;在外地登记注册在本市行驶的,由公安、交通部门核发有效期限不超过10日的临时机动车排气标识。 无排气标识的机动车不得在依法划定的限行区域内行驶。

禁止伪造、变造机动车排气标识;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排气标识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排气标识。

第二十四条 (监督抽查)

公安、农业等部门应当会同环保部门,对本市在用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监督抽查。

第二十五条 (车辆维修)

机动车维修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维修,经其维修后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应稳定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二十六条 (燃料管理)

生产、销售、使用的机动车燃料应当符合质量标准。

鼓励机动车使用清洁能源。

第四章 燃煤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禁煤区域)

本市绕城高速路环线以内区域为禁煤区。绕城高速路环线以外区域,各区(市)县政府根据防治大气污染的需要,可自行划定禁煤区。

第二十八条 (燃煤管理)

在禁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生产、销售、使用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

(二)新建项目应当使用清洁能源;

(三)不得将燃煤运至禁煤区内。

现有型煤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或关闭;现有使用燃煤设施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清洁能源。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废气、烟尘和恶臭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选址要求)

项目选址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在商住楼内紧邻居住层开设可能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业(含食堂)项目;

(二)不得在居民住宅小区、学校和医院周边、重点街道沿街商铺内经营涉及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

篇三:成都市空气质量预测数学建模论文

成都市空气污染预测

本文对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程度、成都未来空气质量、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评估标准——AQI分级制中的不足,在AQI评估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同时还收集了必要的数据来研究影响城市空气污染程度的主要因素。影响城市空气污染程度的主要因素建立于网上所查的国家颁布的数据之上,总的来说,大气污染源主要可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两大类。人为源包括车辆、船舶、飞机的尾气、工业企业生产排放、居民生活和取暖、垃圾焚烧等。城市的发展密度、地形地貌和气象等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城市空气质量的好坏与季节及气象条件的关系十分密切。因此我们分不同月份讨论。将某种污染源的所有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按数值大小排列,从小到大分别计算百分比和累计百分比,将累计百分比大于80%的污染物确定为该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即影响成都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本文考虑到空气污染程度的季节性变化,所以最后利用Excel对数据进行处理和计算,得出成都污染程度的季度与年度的综合情况。

本文对四川省成都市近几年的空气质量详细列表进行科学分析,利用层次分析法和曲线拟合等数学建模方法对其空气质量进行评价与预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建立如下数学模型:

一、对成都市空气质量进行评价。

本文通过对成都市最近十年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进行统计,如首要污染物

SO2、NO2、PM10、可吸入性颗粒物以及污染指数、空气质量级别等进行统计。利用matlab软件进行曲线拟合对数据进行处理,根据数据处理结果对成都市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

二、对2013-2015年空气质量分析判断影响成都地区空气质量有哪些主要因素。

因为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主要是,工业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气。查阅出成都市近几年的工业发展情况,汽车数量变化情况,以及居民采暖房方式等数据。判断影响成都地区空气质量有哪些主要因素?这些因素是如何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根据分析结果来未来验证我们的猜测。

关键词:空气质量等级、曲线拟合、综合分析法、AQI空气污染物

一、 问题重述

我国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人们生活水平逐步地提高的同时,社会意识也有所增强,对公共事务越来越关注。

近几年,空气质量成了大家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开始追究造成空气污染的成因。尤其是霾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全国各地区都在寻求治理霾的有效措施。

成都作为一个特大型内陆城市,是四川乃至整个西部地区的经济火车头,经济带动作用特别明显。但成都地处四川盆地的西部,地理环境相对封闭,空气质量已成为与民攸关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从一些公开的数据网站中收集了一些关于成都地区的近几年的气象数据与空气质量数据,请你们建立模型,帮助某部门完成下列工作:

(1) 建议你们更多地收集相关数据,并加以深入分析,建立合理的评价指

标,对成都市近几年的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做出合理的评价。

(2) 请分析判断影响成都地区空气质量有哪些主要因素?这些因素是如

何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并想办法对你们的结论进行验证。

(3) 请根据你们的分析结果,为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不过度影响经济发展的

同时,能充分改善地区空气质量的建议措施。

二、 问题分析

从本题题目分析,我们希望通过对过去成都市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找出影响成都市空气质量主要因素,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对成都市近几年的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做出合理的评价。题目中给的数据比较少但是可以查阅相关资料获得相应的数据,我们要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是:1、查阅相关资料得到正确数据以利于我们分析;2、如何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并对成都市近几年的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做出合理的评价;3、。分析判断合理的影响因素,分析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空气质量的,并根据结果对相关部门提出合理的建议措施,因此我们采用的方法是层次分析评价方法,线性拟合法对成都市空气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因而我们采用运用相关分析,逐步回归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构架模型,来解决各个问题。

三、模型假设

1) 我们以附件中的数据作为研究的对象的基础,我们以查阅的数据(附件)中为依据, 假设收集到的数据与理论根据是准确合理的; 2)成都周边风速较小,扩散较慢,忽略周围城市污染物的扩散对成都市的影响; 2)在预测月份中,气候未出现大的异常;

3)与相近年份的数据基本吻合,未出现大规模变化,污染潜势和气象参数基本一样;

4)相近年份的数据来源可靠,具有使用价值;

5) 成都市的车辆未出现大幅增加或减少,大范围工厂兴建和拆毁;

6)空气质量的原始数据并不一定完全相同,但为了简化问题,计算所得出来的数据只要是同一级别,如35和47一样,无区别;

7)成都在相近年份并没有出现中度、重度污染,故忽略这两种情况,得出数据无效。

四、符号说明

五、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5.1.1.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来划分为6个等级

表1-2 2013-2015各月份的污染物浓度ug/m^3

5.1.3如图为我国各项污染物的浓度标准限制。

表1

5.1.4对各污染物的浓度进行曲线拟合,如下所示:

PM2.5浓度拟合曲线

由于

PM2.5拟合为五次时比较符合数据如图,于是我们得到其发展的趋势函数为:

Y=0.0038 X5 - 0.2023 X4 + 3.7874 X3 -28.255 X2 +62.6599 X +107.2286

由图可知:PM2.5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呈显著下降趋势,从2014年5月有所上升,但是峰值较大降低,成都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

PM10的浓度拟合曲线

PM10拟合为六次时比较符合数据如图,于是我们得到其发展的趋势函数为: Y=0.0003 X6 - 0.0119 X5 +0.1330 X4 + 0.4225 X3 -11.2489 X2 +15.6459 X +217.1947

由图可知:PM10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呈显著下降趋势,从2014年5月有所上升,但是峰值较大降低,成都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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