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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轮班培训讲稿

来源网站:创业找项目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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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轮班培训讲稿 本文简介: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轮班培训讲稿  一、党的组织体系和组织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理论建立起来的、具有统一完备组织体系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组织主要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既有各自的组织形式和职责任务,又按照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组织制度和原则要求,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  (一)

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轮班培训讲稿 本文内容:

  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轮班培训讲稿

  一、党的组织体系和组织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理论建立起来的、具有统一完备组织体系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组织主要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既有各自的组织形式和职责任务,又按照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组织制度和原则要求,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

  (一)党的中央组织

  党的中央组织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享有最高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都必须向它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1/3以上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有六项职权:一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是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是修改党的章程;五是选举中央委员会;六是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离我们最近的就是党的十九大,出席全国党的十九大代表共有2287名。最初,中共中央发出通知确定十九大代表的名额为2300名。这个数字比十八大时增加了30名。十九大代表名额的分配,主要按党组织数和党员人数确定。十九大代表的选举共划分为省区市、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系统(在京)等40个选举单位。十九大代表的产生,要经历哪些环节?十九大代表的产生,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代表产生的过程大致分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选举五步。

  2.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中央委员会的任期相应的改变。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中央委员会的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为204名,候补委员为172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是中国共产党自1982年“中共十二大”以来的最高领导人职务称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2007年10月21日通过)》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央书记处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简称(中共)中央军委。其主要职能是: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纪委或中纪委)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机关,担负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实行书记负责制。1993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1993年起,地方各级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委合署办公。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

  (二)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组织担负着不同地区党的领导工作,在中央和基层组织之间起着承上启下和上通下达的作用。党的地方组织包括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它们选举产生的委员会。

  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职权是:一是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是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四是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

  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是本地区的领导核心,由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委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委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主持经常工作。

  (三)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的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细胞,是党执政的基础。按照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社会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1.党员大会和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党的基层代表大会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机关。其职权是:一是听取和审查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二是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三是选举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四是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党员大会和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限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但仅限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必须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召开。

  2.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三类基层党组织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层级隶属来体现,基层党委下设总支,总支下设支部。基层党委下面也可以设二级基层党委,基层党委下面也可以直接设支部。党组织建制如何确定,即基层单位设立党委、总支还是支部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成立基层党委;超过50名、不足100名成立党总支;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成立党支部。人数是原则性规定,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突破上述党员人数限制。党支部是教育管理党员的最基本单位。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党支部是教育管理党员的最基本单位。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四)党的其他组织

  1.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党组。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可以派出自己的代表机关。党的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不是一级党组织,他的职责任务根据党的委员会的授权来确定。党的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的领导成员一般由党的委员会指派,必要时机关还可以设立自己的工作部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就是区委的派出机关。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7)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2.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是指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临时性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是为了执行某项临时任务(一般时间在两年以内)而临时组建的机构,或新建立的机构暂时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只要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选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将其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临时党支部与正式党支部区别较少,主要区别在于临时党支部是为完成某项任务而临时建立的党组织,该项任务完成后即撤销。临时党支部的基本职能除不能吸收党员外,其他与正式党支部相同。

  4.功能性党支部。功能性党支部暂未见到中央的明文规定。部分地方明确:功能型党支部的党员大多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中工作,但党组织关系往往留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功能型党支部应遵循“小型、灵活、多样”的原则,利用召开理事会、办公会、会员大会、庆祝“七一”等时间节点开展学习活动;功能型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对有入党意愿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应加强教育引导和积极推荐,由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实体性党支部或其工作关系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进行培养。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

  (一)党内法规介绍。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1.制定党内法规的领导机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由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中央书记处负责。中央办公厅承担党内法规制定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凡是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事项,只能由中央党内法规作出规定。

  2.党内法规分类:第一级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第二级准则:对全党政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第三级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第四级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由中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

  (二)重要法规解读

  1.《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是一个政党的旗帜,是“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可供人们用来衡量党的运动水平的里程碑”。我党自1921年诞生至十九大先后制定和修改党章19次,现行党章于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五条。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项。党章的一次次修改说明了我们党作为一个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章建设,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不断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十九大党章的修改,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全党上下一共提出了1775条意见,党章修改小组在征求了几轮意见后,对党章作出了一百多处修改。最主要的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二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写入党章,三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四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写入党章。”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8月18日,由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实行。2015年《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需要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所以根据新形势修订《条例》势在必行。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

  “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

  “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

  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

  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条例》制定的背景、重要意义。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条例》主要遵循的原则。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传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五是贴近基层实际操作需要,既回应不同领域党支部特点,又力求规定明确、简便可行。

  (3)《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4)党章有关党支部的职责规定在《条例》中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其中增写了两条内容,有一条就是党支部的职责。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以此统领全篇。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条例》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5)经济社会发展对党支部设置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在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方面的有关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条例》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6)《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同时又明确了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本着严格遵循党章的原则,又着眼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充分体现《条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8项基本任务。《条例》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基本职责,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细化延伸,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既与党章衔接,又符合党支部工作特点。《条例》以党支部8项基本任务为基准,对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领域和群体的党支部,分别提出不同的重点任务。其中,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强调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流动党员党支部,强调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强调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等。这些重点任务,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核心职责,既是任务清单,也是工作标准,对各类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7)党支部有序有效运行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例》对党支部工作机制的具体设计。党支部开展工作,包括组织领导、议事决策、日常运行等,必须要有相应的机构和健全的机制。《条例》总结历史传统、现实经验,将党支部工作机制主要设计为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同时,《条例》对各个会议召开的频次、职权和任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有了这个机制,党支部日常工作运行就有了一个基本遵循。《条例》明确了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同时,为保证党支部党员大会质量,《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另外,《条例》首次在党内法规中,以专条的形式对党小组作出规定,明确了党小组的划分原则、工作任务和职责、党小组组长的任命及产生方式、党小组会的召开等。

  (8)党支部是党员锤炼党性的熔炉,《条例》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有关要求。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支部生活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条例》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同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明确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9)《条例》在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过硬措施。《条例》的总体设计,体现了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重视,以专章9条的篇幅作出规范,包括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产生方式、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对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措施。关于党支部的任期。十九大党章对基层组织任期作出修订,支部委员会任期由原来的两年或三年修改为三至五年。2018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依据党章,区分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对党支部任期分别规定为5年和3年。《条例》将这一规定上升为党内法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本地区工作和基层治理的领导,同时便于统筹安排基层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抓支部关键要抓书记。《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薄弱环节和党员群众呼声,对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出具体规定。一是规范了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明确了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以拓宽视野、严格标准,把优秀的党员选拔为党支部带头人。二是提出了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激励措施,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三是强化了对党支部书记的管理监督,明确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

  三、党支部书记工作能力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最小的书记,也是最大的书记。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任期届满硬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一)党支部书记应具备的能力素质

  1.党支部书记要讲政治。党支部书记是基层党务工作者,讲政治是对党支部书记的起码要求。讲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书记讲政治应该具体体现到以下几个方面:

  应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是一个人在观察和处理政治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持的态度。立场问题是根本问题,直接决定着为谁说话、为谁办事。在新时代,党支部书记必须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观察和处理问题,必须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站在党和国家利益的立场上,从大局出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

  应具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新时代,党支部书记会面临许多的矛盾和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党支部书记不具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就很难正确的认识和判断形势,较好地解决各种复杂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单位,这个问题显的尤为重要。比如,在一些民族宗教地区,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就要认真执行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参加一些传统的婚丧仪式、群众性节日,与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的界限。同时,也要善于发现问题,对一些别有用心,企图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制造事端的人和事,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予以识别,并及时处理解决。

  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党根据国家的法律,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在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是党的生活的各个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准则、条例等行为规范的总称。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作为党支部书记更应该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各项政策规定。要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增强法律意识,要注意克服本位主义,要注重公正。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的高低直接有党支部书记决定。

  2.党支部书记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党支部书记一定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才能为做好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武器,才能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尤其是党的一些重要思想和篇章,必须深学细研,像《共产主义宣言》等,作为党支部书记应该要了解。

  3.党支部书记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党支部书记要具有高度的事业心,是党章的要求。党章第六章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支部书记作为党的干部队伍中的一员,理应按此条件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论从事什么工作,只是分工不同,最终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党和人民的事业。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的最高纲领,我们必须从这一实际出发,自觉坚持党的宗旨,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支部书记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责任就意味着担当,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支部的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刘少奇同志曾近作过论述,我们为人民服务,就是对人民负责;必须对人民群众负责,才算是尽了最后与最大的责任;每个党员对人民负责,即是对党负责,对人民不负责,即是对党不负责。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勇挑重担,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热爱本职工作心甘情愿地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不负责的现象。

  4.党支部书记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所谓组织能力,就是要把本单位的党员群众紧紧地团结起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进,组织优势是我们党的最大优势。首先,要能够知人善任,让大家感到有用武之地。其次,要能够凝聚人、团结人。第三,要能够运用激励等多种手段,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目的是要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干工作。因此,对干的好的,该表扬的要表扬,该鼓励的要鼓励,还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做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党支部书记应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要能够协调好人际关系,处理好和上级、下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安排协调好工作,分清工作的轻重缓急,主要和次要,急事急办,要事、大事集中力量办,科学分配工作时间和力量。其次,要能够协调利用好各种资源,做好服务工作,合力分配资源,使之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能够配置到最佳状态,发挥最佳整体效益。第三,要协调好左邻右舍的关系,互相尊重、平等互利,以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5.党支部书记应熟悉党务工作知识。党务工作是一门学问。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是党务工作者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熟悉党务工作是分内之事。应该熟悉党的组织建设具体工作程序和规定。比如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纪律处分等。省委发的六个领域的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我们党支部书记应该首先熟悉。只有熟悉,才能落实。

  6.党支部书记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是党支部书记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工作对象是文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党员群众。同时,工作任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我国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各单位的工作专业化、知识化程度越来越高,对党支部书记的素质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因此党支部书记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我们鼓励党支部书记进行在职教育,提高知识水平。

  7.党支部书记应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所谓语言表达能力,说的通俗一点就是要“会讲、能讲”,叙述清楚简练,论理逻辑严谨,提炼准确综合。文字表达能力就是“会写、能写”,写文章主题鲜明,中心突出,逻辑严密,语言生动。党支部书记要做好工作,应该具有着两方面的能力。如果没有这两方面的能力,工作很难搞好。当然,这两方面的能力也可以通过实践锻炼来提高。

  8.党支部书记要具有良好的作风。作风是一个人内在品质的外在表现。一般情况下,作风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的作风,对其工作影响极大,党支部书记更是这样。党支部书记应该坚持和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应该坚持和发扬深入实际、求真务实的作风;应该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应该坚持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防止和克服自身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9.党支部书记应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对党支部书记来说,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带头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其次要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纪守法。同时,也要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群众才会服气,党支部的工作才能有感召力。

  (二)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抓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三)党支部书记的主要任务

  1.党支部书记要抓好支部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条例等也把党内组织生活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具有了法律法规依据。从基层调研情况看,我觉得党内组织生活的最大问题是缺乏严肃性和活泼性。每个党内组织生活都要其特定的作用,缺一不可。我作了一个简单的归纳总结,支委会是研究事的,党员大会是表决事的,讲党课是辅导解读政策的,党小组是学习的,主题党日是搞活动的,谈心谈话是增进了解的,组织生活会是查找整改问题的,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年终考核的。大家看,这些的职能作用没有一个是重复的,所以说每一项都要扎扎实实的搞。召开党内组织生活是一项硬性规定,不是我们不想召开就不召开的。党支部书记就是这一任务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安排组织每个党内组织生活。其他所有的支委和党员都有义务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推脱。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党支部书记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纪检工作。

  (1)关于党员教育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强调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强调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要加强理论武装,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习总书记在4月1日、4月16日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在《求是》杂志连续撰写发表了《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灵魂》2篇理论文章。我理解,就是着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人民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

  (2)关于党员教育目标。突出五个强调、一个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全党的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强调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言行,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引导全体党员做合格党员;强调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调要加强理论教育、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强调要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求各级党组织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培训实效,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能力。

  (3)关于党员教育内容。可归纳梳理为8个方面:一是理想信念教育。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保持全党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二是政治教育。总书记指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推动全党尊崇党章,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党性教育。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强调要做合格党员,贯彻党章是第一位的要求;强调党性教育要注意发挥先进典型作用,多讲革命烈士和英雄人物的崇高风范,多讲焦裕禄、谷文昌等各条战线优秀干部的模范事迹,多请一些先进模范人物来现身说法;要认真学习党史、国史,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四是党的宗旨教育。总书记鲜明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教育引导全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指出要深化对唯物史观的理解,深化对群众是真正英雄的观点的理解,提高贯彻党的根本宗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五是作风纪律教育。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调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畏法纪、遵规守矩;强调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两个务必”,自觉为党和人民不懈奋斗。六是道德伦理教育。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强调广大党员必须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强调要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七是法治教育。总书记指出,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八是知识技能教育。总书记指出,要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努力在实践中增加才干,着力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强调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知识要结合工作需要来学习,用各种科学知识把自己更好武装起来,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是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内行领导;强调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4)关于党员教育的对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示范带头作用,对农村党员干部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廉洁履职意识。要加强教育引导,各地要办好各种类型的农民夜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通过常态化宣讲和物质奖励、精神鼓舞等形式,促进群众比学赶超,提振精气神;对机关党员提出,中央与国家机关学习教育存在“灯下黑”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形式,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坚强、作风正派、了解全局、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群众信任的高素质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对国有企业党员提出,要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在事关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高校党员提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当好表率。

  (5)关于党员教育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强调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强调要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通过理论培训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通过实践锻炼丰富经历阅历,提高素质能力;强调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强调要把适应履职需要作为培训方向,设置菜单式课程;强调要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精耕细作,润物细无声;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

  (6)关于党员教育工作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强调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指出当今时代,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千变万化,要适应形势,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进理念、手段、方法的创新;强调要加强分类分层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要求,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不能大而化之,不能搞一刀切、一锅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既解决认识提高问题,有解决行动自觉问题;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回答普遍关注的问题,解开思想上的疙瘩。

  (7)关于党员教育学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带着问题学,拜人民为师,做到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强调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通过学习教育真正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强调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贵在持之以恒,重在学懂弄通,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强调学习要善于挤时间;兴趣是学习的最好老师,有了学习的浓厚兴趣,就可以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学一阵”为“学一生”。

  4.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群众工作、统战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目的,是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启发和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处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前沿,他的具体任务是,一是组织党员、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党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二是帮扶党员、群众消除思想障碍,架设思想沟通的桥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协调好人们之间的相互关心,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大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系统教育,二是日常教育。党的群众工作的任务是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群众自愿,团结依靠大多数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的原则。工作方法,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领导骨干和广大群众相结合,抓两头、带中间,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基层党支部做好统战工作,主要是要帮助建立工青妇组织,领导好工青妇的工作。

  (四)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方法

  1.全面安排、突出重点的方法。党支部书记在开展工作时,要突出重点,不要“胡子眉毛一把抓”,要抓住对全局有影响的中心工作,即抓住主要矛盾。在抓住主要矛盾的同时,统筹兼顾,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全面开展。

  2.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方法。就是想问题、做事情都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不能脱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时,要考虑本单位是否能达到;制定工作计划时,要考虑在本单位是否行的通;确定工作方法时,要考虑本单位的大多数人是否接受。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方法,是党支部书记应该掌握的基本工作方法。

  3.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就是当要开展一项全新的工作时没有什么经验可供借鉴,为少走弯路,避免出现大的失误,先选取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点进行试验,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

  4.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就是一方面抓好先进典型,用典型引路,激发人们积极上进的工作热情,并为面上提供做好工作经验;另一方面抓好后进,促进后进单位和个人奋起猛追,跟上大家的部分,从而提高整个单位的工作水平。

  5.布置、督促检查、总结的方法。就是抓工作不是布置了就完了,还要经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工作结束时,认真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以利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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