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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服装、装备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网站:卡耐基范文网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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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服装、装备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树立集团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公司保安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实行正规化的管理,本着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服装、式样、数量、配发次数及配发时间
(一)男式保安员制服
项目
春秋常服
(套)
夏裤
(件)
短袖衬衣
(件)
长袖衬衣
(件)
大檐帽
(顶)
黑色贝雷帽(件)
蓝色领带
(条)
棉服
(件)
单皮鞋
(双)
内容
件数
2
2
2
2
1
1
1
1
1
配发时限
每二年
换一套
每一年
换一件
每一年
换一件
每一年
换一件
每二年
换一顶
视需要
每一年
换一条
视需要
视需要
换发时间
每年

十月
每年
五月
每年五月
每年十月
每年

十月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二)女式保安员制服
项目
春秋常服
(套)
夏裤
(件)
短袖衬衣
(件)
长袖衬衣
(件)
大檐帽
(顶)
绛红色贝雷帽(件)
绛红色领带(条)
棉服
(件)
单皮鞋
(双)
内容
件数
2
2
2
2
1
1
1
1
1
配发时限
每二年
换一套
每一年
换一件
每一年
换一件
每一年
换一件
每二年
换一顶
视需要
每一年
换一条
视需要
视需要
换发时间
每年

十月
每年五月
每年五月
每年十月
每年

十月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三)男式守押人员制服
项目
押运服
(套)
长袖衬衣
(件)
短袖衬衣
(件)
夏裤
(件)
单皮鞋
(双)
棉服
(件)
蓝色领带
(条)
训练服
(套)
训练帽
(顶)内容
件数
2
2
2
2
1
1
1
1
1
配发时限
每二年
换一套
视需要
每一年
换一件
每二年
换一件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换发时间
每年十月
视需要
每年五月
每年五月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四)女式守押人员制服
项目
押运服
(套)
长袖衬衣
(件)
短袖衬衣
(件)
夏裤
(件)
单皮鞋
(双)
棉服
(件)
红色领带
(条)
训练服
(套)
训练帽
(顶)内容
件数
2
2
2
2
1
1
1
1
1
配发时限
每二年
换一套
视需要
每一年
换一件
每二年
换一件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换发时间
每年十月
视需要
每年五月
每年五月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五)其他人员制服
项目
训练服
(套)
训练帽
(顶)
西服(套)
长袖衬衣(件)
短袖衬衣(件)
领带
(条)
其他制服
(套)内容
件数
1
1
1
2
2
1
视需要
配发时限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换发时间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六)保安标志
项目
帽徽
(枚)
肩章套式(付)
肩章硬板(付)
制服式标志刺绣(个)
制服式标志金属(个)
领带夹
(个)
便服式
标志(个)
标志号牌
(个)内容
件数
1
2
2
2
2
1
1
1
配发时限
每三年
换一枚
视损耗
情况
视损耗
情况
视需要
视需要
每一年
换一个
视需要
每二年
换一个
换发时间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七)保安队员个人装备
项目
武装带
(条)
橡胶棍
(支)
军用被
(床)
毛巾毯(床)
垫被
(床)
床单
(床)
竹席
(床)
头盔
(顶)
内容
件数
1
1





1
配发时限
视损耗
情况
视需要





视需要
换发时间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八)守押队员个人装备
项目
武装带(条)
橡胶棍(支)
军用被(床)
毛巾毯(床)
垫被(床)
床单(床)
竹席(床)
防弹衣
(件)
钢盔
(顶)
头盔
(顶)

件数
1
1
1
1
1
1
1
1
1
1容配发时限
视损耗
情况
视需要
每三年
换一床
每五年
换一床
每三年
换一床
每三年
换一床
每五年
换一床
视损耗
情况
视损耗
情况
视损耗
情况
换发时间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视需要
新进人员(不包含管理人员)随到随发,第一次领取服装不受上表配发时间限制,惟领用服装、装备后,需在最后一次领取同季节服装、装备后满足配发时限后方能领用第二套服装、装备;服装、装备配发后,由领用人自行检视,若有质量、尺寸不符或制作瑕疵,应及时调换。换季期间,根据实际气候情况,可适当调整发放时限。
二、着装搭配
(一)春秋常服:内穿长袖衬衣,着单皮鞋,佩带肩章,系领带和武装带,佩领夹,戴大檐帽。
(二)长袖制式衬衣:着夏裤,佩带肩章,系领带,佩领夹,戴大檐帽,衬衣下摆束在腰内。
(三)短袖制式衬衣:着夏裤,佩带肩章,戴大檐帽。
(四)押运服:内穿长袖衬衣,戴钢盔或头盔,着单皮鞋,佩带肩章,可系武装带。
(五)训练服:戴工作帽,着单皮鞋或训练用鞋。
(六)管理人员工作服(春秋):内穿长袖白衬衣,系公司配发领带,着深色皮鞋,佩带便服式标志。
(七)管理人员工作服(夏):着夏式工作服及深色皮鞋,佩带便服式标志。
三、着装规范
(一)保安员上岗执勤时,按规定着全国统一制式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帽徽、肩章、胸徽、号码牌和臂章以及公司统一核发的执勤证,帽徽佩带于帽子正中;肩章佩带在服装肩袢上;臂章佩带于上衣左臂上;保安服务标志佩带于上衣右胸处;保安从业单位标志号牌佩带于上衣左胸处。
(二)保安员实行等级制,按照保安职业资格等级佩带相应的肩章。
(三)保安员服装不得与便服混穿,保安员在非上岗期间,不得穿着保安员服装。
(四)保安员上岗服务时,着装整齐清洁,举止端庄,注重仪容风纪。男队员不得佩带和系挂与保安员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物品,不得染彩发、戴首饰,不得留胡须、长发、大鬓角、烫卷发(自然卷发除外)或剃光头;女队员着装时不得散发、头发不得过肩、化浓妆、染指甲、穿彩色连腿裤袜,不得戴耳环、项链、手镯(链)。
四、服装装备管理
(一)勤务人员
1.勤务人员领取服装须持所在单位装备管理员开具的服装装备领用单,领取时的品种和数量要当面点清,出库后如有差错概不负责。
2.队员制服一律不准外借、转让、私自买卖,各大队长、副大队长负责着装人员服装的日常管理,对辞职或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队员,需将保安标志(含帽徽、肩章、胸徽、臂章、标志号牌)、大檐帽、贝雷帽、橡胶棍、防弹衣、钢盔、头盔一律收回,移交至所在单位装备管理员。
3.为统筹管理,所在单位装备管理员应根据管理需要建立勤务人员个人服装、装备管理情况,如服装、装备数量、领取时间或相关报废换发情况等进行登记,以方便备查。
4.保安员晋级时旧保安等级标志要交回才能配发新保安等级标志。
5.本单位内部调动时。可继续使用该单位服装装备及标志号牌;在本单位内部晋升或降级时
,需根据号段使用管理调整标志号牌;在跨单位调动时,需收回原单位个人装备及标志号牌,重新发放新单位所需个人装备及标志号牌。
6.因客观因素须变更服装及装备数量、范围等非常规装备时,由各单位负责人提报人力资源部同意后,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予以配发。
7.保安员及管理人员因公(如救火、抢险救灾等)原因造成服装或装备丢失、损坏的,经查证,装备管理员核准后,给予发放相应的服装装备。如所领用的服装装备未到使用年限,因私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原则上装备管理员不再给予发放,但因工作需要发放的,原有服装、装备可按费用赔偿原则处理后(赔偿费用于当月工资里抵扣),再另行发放。
8.每月30号前,领用单位装备管理员需统计当月服装装备领用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
(二)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的服装装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五、服装装备采购、领用及换发流程
(一)服装装备采购流程:领用单位装备管理员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统计数量→仓库管理员复核并提出申购计划→呈领导审批后送采购→采购完成后送仓库管理员清点数量并入库
(二)服装装备领用流程:
所在单位装备管理员审核开单→仓库管理员配发→领用人验收签单→装备管理员制作装备卡
(三)服装换发流程:
所在单位装备管理员审核开单→仓库管理员配发→领用人验收签单→装备管理员更新装备卡
(四)个人装备、保安标志换发流程:领用人将需换领的个人装备(不包含军用被、毛巾毯、垫被、床单、竹席)、保安标志交回→所在单位装备管理员审核开单→仓库管理员配发→领用人验收签单→装备管理员更新装备卡
(五)特殊服装(含管理层员工工作服及派驻单位要求特殊工作服等)采购流程:所需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购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领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呈领导审批后送采购→采购完成后送仓库管理员清点数量并入库
(六)特殊服装(含管理层员工工作服及派驻单位要求特殊工作服等)领用流程:人力资源部审核开单→仓库管理员配发→领用人验收签单→装备管理员制作装备卡
六、费用赔偿原则
新进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装备押金,若辞职、自动离职及因严重违规被辞退、开除的,应扣减相应的服装装备费用,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服装
1.试用期内:以服装价值全额赔偿;

2.试用期后:根据领用服装价值以配发时限的实际使用情况按月折旧进行赔偿。服装领用年限满2年整,不对其进行折旧。超过两年的,按新发的服装、装备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折旧费用。
(二)个人装备
1.个人装备损坏或遗失,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依装备价值全额赔偿;
2.个人装备损坏或遗失,服务满三个月未满一年者,依装备价值百分之六十赔偿公司;
3.个人装备损坏或遗失,服务满一年未满合同期限者,依装备价值百分之三十赔偿公司。
(三)特殊服装(含管理层员工工作服及派驻单位要求特殊工作服等)
1.试用期内:以服装价值全额赔偿;

2.试用期后:根据领用服装价值以配发时限的实际使用情况按月折旧进行赔偿。服装领用年限满2年整,不对其进行折旧。
(四)折旧服装费用从人员辞职的工资结算中扣取,并由财务部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
七、装备、标志处理
(一)个人装备(不包含军用被、毛巾毯、垫被、床单、竹席)领出后未使用或使用后无损坏等情况,则由领用部门检查确认后收回报送仓库管理员登记作为零元入库重新发放,对于不符合回收处理的个人装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标志收回后统一由装备管理部门进行销毁,销档标志号牌则由装备管理员备注隔年重新使用。
八、本办法由下发之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有限公司服装、装备管理暂行办法》出自:卡耐基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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