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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研究

来源网站:卡耐基范文网 2020-06-03
卡耐基范文网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研究
作者姓名:


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MPA)
导师姓名:
完成时间: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s
degree
Research
on
the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in
Chuzhou
CityAuthor’s
Name:Weiwei
speciality:MPA
Supervisor:
Finished
time: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已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任何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
作者签名: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论文授权使用声明
作为申请学位的条件之一,学位论文著作权拥有者授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拥有学位论文的部分使用权,即:学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将学位论文编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本人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内容和纸质论文的内容相一致。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也遵守此规定。
□公开

□保密(____年)
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
导师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政务信息公开是保证人民群众在知情前提下实现民主权利的需要,政府机关拥有的信息资源非常丰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十分迫切,但是我国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于滁州市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法、观察法和经验总结法对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进行相关的研究。重点立足滁州市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存在的信息公开的内容及范围有限、与工作互动性不强、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等问题,从从事信息工作的公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国家对政务公开机制体制尚不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成本代价和传统思想的影响四个方面进行原因的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如下的对策和建议:第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业务技能培训;第二,地方政府出台规章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等;第三,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的各部门协调、互动反馈机制。
关键词:政务信息
信息公开
信息
ABSTRACT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s
needed
to
ensure
people's
democratic
rights
in
the
premise,
government
agencies
have
the
information
resources
are
very
rich,
the
public
demand
for
information
is
very
urgent,
but
China'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
Based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the
Chuzhou
municipal
government,
this
paper
mainly
adopts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observation
and
experience
summary
to
study
the
Chuzhou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ased
on
the
focus
of
the
Chuzhou
municipal
government
in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n
the
exis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the
limited
scope
of
work,
and
the
interaction
is
not
strong,
the
lack
of
effective
information
feedback
and
other
issues,
from
work
with
information
service
quality
of
public
affairs
uneven
in
quality,
the
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the
four
aspect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the
cost
of
reason
and
traditional
thoughts,
and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irst,
to
strengthen
the
quality
and
professional
skill
training
of
public
affairs
staff;
second,
the
local
government
issued
a
range
of
content
clearly
open
to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ird,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lease
of
coordination
and
interaction
feedback
mechanism.
Keywords:
government
affairs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formation


第1章
绪论
1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
1.1.1
选题背景
1
1.1.2
研究意义
1
1.2
国内、外政务信息公开实践研究
2
1.2.1
国内政务信息公开实践研究
2
1.2.2
国外政务信息公开实践研究
3
1.3
论文框架和分析模型
3
1.3.1
论文框架
3
1.4
研究方法
4
1.5
主要研究内容
4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5
2.1?相关概念界定
5
2.1.1?政务信息的概述
5
2.1.2?信息与政务信息的区别
7
2.2?理论基础
7
2.2.1
公共产品理论
7
2.2.2
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
9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10
第3章
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3.1
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11
3.1.1
建设了系统化的工作体系和队伍
11
3.1.2
明确了政务信息工作的内容并出台了条例
12
3.1.3
确定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形式
12
3.2
存在的问题
14
3.2.1
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单一
14
3.2.2
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有限
15
3.2.3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时间滞后
16
3.2.4
政务危机信息透明度不高
17
3.3
原因分析
17
3.3.1
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缺乏权威
17
3.3.2
政务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19
3.3.3
政务信息公开缺乏必要监督考核机制
20
3.3.4
传统思维阻碍政务信息公开
21
3.3.5
相关从业人员综合处理能力不高
23
第4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和启示
25
4.1
国内经验借鉴
25
4.1.1
建立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
25
4.1.2
政府职能部门间建立“一站式”服务网
25
4.2
国外经验借鉴
26
4.2.1
美国为专业团体和实践者提供实习机会
26
4.2.2
日本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关
27
4.2.3
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
28
第5章
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对策分析
29
5.1
设立专门管理监督机构
29
5.1.1
完善监督机构的建设
29
5.1.2
完善对政务信息公开过程的监督和考核
29
5.2
以电子政务为重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立良性互动
29
5.3
转变传统行政观念,增强政府服务意识
30
5.4
改革政府奖惩考核机制
31
5.4.1
改革奖惩及考核的具体制度
31
5.4.2
丰富奖惩的内容
31
5.5
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危机信息管理
31
5.5.1
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危机信息管理的必要性
32
5.5.2
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危机信息管理的具体措施
32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34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当前的社会是一个信息发达的信息社会,已经成为人们在生存和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源,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之后,信息开始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社会的运行,还是经济的发展,亦或者是人们的观念受到信息的影响都是非常严重的,从而使得社会的管理上层建筑出现相应的转变,促进信息在其中程度的提升。在当前的背景之下,政府的工作精细化程度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因此在政府的管理工作当中,应该更好地利用相应的信息资源以及相关的技术,加强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的及时发布,从而使得公众对于政府的职能以及相关公共组织的开展更加了解。
对于政府来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可以更好的使得社会生活以及相关的秩序得到最优的配置,缓解社会各个层面的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和执行者都是政府,因此政府在具体的职能过程中,要对自己的职责进行履行,同时对于相关的社会信息政务信息让进行存储和传播。特别是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前提背景之下,群众对于政府公开信息的要求已经成为了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基于这样的背景,本研究主要从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入手,对国内外政务信息公开的实践以及相关的经验进行借鉴,并且结合滁州市当前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实际现状,深入分析探讨政务信息在公开工作当中的作用,对其中的利和弊进行相关讨论,寻找出最优的策略,推动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为其提供清晰的思路和有效的策略。
1.1.2
研究意义
随着时代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的文明程度也在不断的进行着提高,从而对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对滁州市的政务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可以有效地发挥信息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具体来说,其研究的意义主要在如下三个方面有所体现:
第一,切实地维护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极大提高市场信息的准确性,有
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活跃市场,提高了社会公信力,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等,从而从根本上提高了民主决策的含量,为社会的公平发展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第二,有助于滁州市政府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转换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管理力度在其中的作用呈现,推动社会的更好发展,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能力。
第三,有效实现普通群众和地方政府的沟通,拓展信息沟通渠道,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群众和政府、国家之间的良好沟通,推动社会的稳定。
1.2
国内、外政务信息公开实践研究
1.2.1
国内政务信息公开实践研究
在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初步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1996年,中纪委提出了要实施政务公开的制度,但是在七年之后,广州政府才是第一个率先实施相关的信息公开规定的。到了2008年,我国的第一部关于信息公开的条例开始正式的实施,使得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形式和内容都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为我国政务信息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帮助和支撑。在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践当中,当前最主要采用的形式是发布政府公告,出版发售,并且提供相关的文件阅览,促进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完善,并且通过记者会的定期召开,使得大众传播媒介在其中得到合理的运用。在具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当中,在多年的发展模式之下,可以发现,很多城市的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上面都是大同小异的,并且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大众传媒在其中起到了主渠道的作用。[1]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展开了一次全国政府网站的抽查以及相关的调查,从相关的抽查当中可以发现,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的网站数量是非常庞大的,超过了8.4万个,在这些政府的网站当中,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是起到了平台支撑的作用的,是的相关信息的公开有了一个良好的场地和阵地,并且能够利用互联网,使得政务信息公开得到了良好的补充和完善。虽说近年来国内政务信息公开的实践可以发现,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基本上呈现出几个方面的特点,实际上所开放的内容是比较少的,处于保密状态的信息处于比较多的状态。在具体的政务信息公开当中,能够主动开放的信息也是要少于被动开放的信息的。一般来说,所开放出来的信息都是原始信息居多,经过开放和加工整理之后的信息是比较少的,从而也使得群众在信息的获取、阅读和理解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很多信息在公布的时候都是处于一个孤立和分散的状态的,并且能够在网上进行共享的信息比较少,使得我国政务信息的公开模式和互联网的发展没有其他同步的作用。在具体的政务信息公开过程当中,所公开的目的实现政府机关部门自我服务的信息类比较多,真正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信息比较少。
1.2.2
国外政务信息公开实践研究
在国外,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的研究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也获得了非常不错的成果。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当中,瑞典政府是世界上最早进行信息公开制度确定的国家。瑞典在1766年就出台了相关的《出版自由法》,对政府的信息公开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在这一部法律当中,它对于政府的文件需要向社会进行公开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同时也确定了公民是有权利查阅政府所持有的官方文件的。[2]在瑞典之后,美国政府也在1966年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此后丹麦、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都通过立法开始了,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探索。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需求的不断提升,在近些年来,在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之上,一些国家也开始进行了工作内容的探讨,并且把更多的关注重点集中在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策略和保障方面,通过工作开展策略和保障方法的纪律,使得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和促进,从而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供相应的保障。当前国外的学者在,政务信息公开的策略和公开保障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例如澳大利亚的研究者就把近十年来澳大利亚的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进行了总结,并且根据相关的情况制定出下一步的发展策略。这一系列的公开实践中,更好地推动了国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也为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提供了参考。
1.3
论文框架和分析模型
1.3.1
论文框架
第一章: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研究的方法、内容和具体的框架;
第二章:对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同时开展理论的分析;
第三章:对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概括,对原因进行分析;
第四章:对国内外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经验进行借鉴,并从中得到启示;
第五章:结合滁州市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策的分析和研究,针对性的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总结文章的研究成果,并对未来进行展望。
1.4
研究方法
文献法:主要通过文献搜集,摘录信息,文献分析三个环节,将文献资料整理、分析和其他调查后资料的整理,通过网络搜集前人对相似课题的研究成果,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观察法:主要根据本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提纲,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当前滁州市的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以及社会的需求、群众需求现象,从中获得资料和成果。
经验总结法:通过对国内外长期在政务信息公开中的具体情况,对优化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这一问题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和优化策略。
1.5
主要研究内容
在本文中,通过对政务信息公开资料的研究,可以发现我国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在法理上的研究基本上有了较为完备的基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构也有较为具体的理论构架,但是对于具体的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以及信息公开的质量参差不齐、信息发布的渠道单一、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对称等问题仍亟待解决。因此通过相关的研究,可以更好的解决如上的问题,并且切实推动我国的滁州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良好的提升,为我国其它城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参考,最终通过整个国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一个质的飞跃。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政务信息的概述
政务信息属于信息的分类,主要对相关的政务活动、工作、事务情况进行反映。在具体的反应中,会通过资料、文字、图表、数据、影像资料等来进行信息的呈现。从政务信息的基本概念上来看,我们也可以把政务信息称作为行政信息。如果从广义的角度出发,政务信息可以看成是行政主体在进行和实施相关法律规定内的行政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信息。[3]简单点来说,政务信息也就是行政主体,因为自身职责的权限所产生的公务行为所附带的相关信息。在这个广泛含义角度出发,二是行政主体以公共为目的所产生的信息都可以认为是政务信息。对于我国的政务信息建设来说,如果从广义的角度出发,那么群众的知情权在其中就可以得到大大的提高,政务信息的保密空间和范畴就会缩小,从而使得群众可以从更多的渠道和角度来获取相关的政务信息,并且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进行指导。如果从政务信息的本质特征上来分析,可以认为它是一种公共财产,因为行政权是一种公权力,因此它具有公共和社会的基本属性,从而使得行政权在履行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信息,也成为了公共和社会性质的信息,因此可以认为它是公共财产中的一种。有政府等部门所产生的公共信息本身的开放性是比较强的,它是针对社会群体的大多数人力来进行相关的服务的,因此这些信息实际上代表着他就是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具体的政务信息特征来说,它必须是由政府机关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是通过政府机关进行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得来的。其次,政务信息应该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相关,并且经过特定的载体进行内容的反应。
在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背景之下,政府的职能也在进行不断的转变,当前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发展目标,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当中,人民群众对于信息的获取能力以及他们的知情权保障是十分重要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要不断大事的政府机构的改革工作更好地进行,确保它们的职能可以适应社会的变化需求,能够使得他们对于相关信息的知情权得到保障,最终使得整个政府信息的公开化程度比较高,相关工作处于一个公正透明的状态,从而促进社会秩序的更好进行。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不断调整,人民群众在发展的过程中,他们的民主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对于政府公开相关的管理信息,要求程度会越来越高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事务的知情权以及他们参政议政的意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成了一个刻不容缓的工作。[4]自从上个世纪中叶以来,在民主民权等运动不断持续兴起的情况之下,我国在信息公开制度上也在进行不断的发展和提高。政府对自身的信息进行公开,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促进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同时又能够为党内民主,以及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相反,如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了阻碍,或者说工作开展不理想就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之下,自食恶果,使得很多财富和资源在少数人手中进行掌握,最终导致社会欺诈现象层出不穷。实际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立和开展可以使得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加的高,有利于更好地使得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的大增长,提升人民对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从源头上对腐败的现象进行良好的遏制。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它可以使得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得到良好的提高,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很多政府部门的信息管理方式都是比较粗放的,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处在各自为政的状态,在进行工作的时候,他们会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在进行信息的产生收集和分析方面,这种严重化的部门倾向会导致工作的开展不够完善,甚至会产生相应的冲突和矛盾,从而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信息的获取负担转移到了相关的政府部门当,导致了最终的行政效率不断的下降。对于政务信息来说,它是属于信息的一种类型,它的价值在于它自身的流动性以及彼此之间的可共享性,如果信息的流动性比较长,那么它的价值体现就会更加的明显,因此信息公开工作的建立就是使得信息的流动性得到了强化,从而使其价值能够在社会的过程中,得到良好的体现。
其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可以帮助公民更好地对实际的现实情况进行了解,使得他们的知情权得到了扩大。特别是在新的历史环境之下,政府政务信息的日益公开,透明化,可以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得到更好的实现。再者,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可以使得我国加速地进入国际的舞台,从而让我国可以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方式和国际之间进行接轨,让他们的权力在公开的阳光制度之下进行良好的呈现,从而使得我国的民主法制社会建设更加的顺畅。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是使得透明政府和阳光政府的打造更加顺畅的一个体现,在以前的封建社会当中,人民群众是处在社会的底层的,他们会受到非常多的皇权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因此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和自由权利都没有得到良好的保障。相比之下,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可以改变这种传统的状态,在一个透明的机制之下使得人民群众的相关利益得到了保障,同时使他们能够真正的成为国家的主人。最后,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对于社会矛盾的化解来说,是有着良好的帮助的,可以使得国家达到长治久安的状态。
2.1.2?信息与政务信息的区别
信息指的是音讯、消息,它是通讯系统所传输和处理的一个对象,从广义的角度上来说,也指的是人类社会中所传播的一切内容。在一切的通讯和控制的系统当中,信息是一种比较普遍联系的形式。政务信息是信息中的一个类别,它主要针对的是与政务活动、工作、事务情况相关的信息。它的范围更为细致和明确,是一种公共财产,它的价值性和信息比起来更加突出,并且在社会中的作用性更加具有针对性。
2.2?理论基础
2.2.1
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是一个和私人产品相对的概念,它在消费和使用的过程中,是不具备竞争性的性质的,同时在受益群体上不存在排他的情况存在。公共产品也叫做公共物品,在西方的经济学观点当中,公共产品指的是能够为绝大多数人所共同消费或者享用的产品以及相关的服务。例如与国防有关的财物和劳务、业务教育和公共福利事业等等,都属于公共产品的组成部分。对于公共产品来说,一部分人对这个产品进行消费不会影响另外一部分人对它进行消费,这是它的非竞争性所在。同样的一部分人对这些产品进行利用,也不会对另一些人对这部分产品的利用行为进行排斥。[5]从公共产品的产生源来说它一般是由政府和社会团体来进行提供的。基于公共产品本身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要成为一个公共产品,它必须要有公共支出,为这个产品提供相关的保证,同时它的经营管理必须是由非营利性的组织来负责和承担的。公共产品从分类上来说,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又称之为混合品。
纯公共产品是具有非竞争性的,具体来说,它的边际成本是处于零的状态,同时它的边际拥挤,成本也为零,也就是说成功后产品的消费者数量增加,不会使得其他消费者对于这个产品的消费量减少,同时在这个消费者增加的过程中,不会使得它的产品成本上号出现增加的现象,在消费模式上,它是一个没有竞争性的消费模式,属于利益共享的产品。此外,纯公共产品还具有非分隔性的特征,它的消费是必须要保证这个公共产品是处于完整的状态之下的,可以有多个消费者来进行共同的享用。纯公共产品不仅有物质类的产品,还有一些公共服务,例如政府为市场提供的服务、政府本身的行政服务,都是属于公共产品的组成部分,简单点来说,就是公共产品的广义概念,既包含了物质方面的公共产品,也包含了在人们精神方面的公共产品。一般来说,纯公共产品都是由政府来进行提供的。
准公共产品也被人们称之为混合产品,它是一种具备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属性的一种产品。从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角度出发,它是不能够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同样的,它也不能够同时具备竞争性和排他性,否则就会使它成为私人产品,而非混合产品。一般来说,混合产品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具有非竞争性的同时也具有排他性。这类型的混合产品典型的代表就是公园,因为公园是由游客人数的限制的,在没有超过人数限制的情况之下,游客的增多不会使得原有游客的产品商用受到影响,这是他非竞争性的体现。但是公园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需求,通过围栏的设置或者门票的设定的拒绝一些没有遵照相关要求来进行消费的人进入到消费的场地当中,因此它是具有排他性的。除了公园之外,高速公路电影院以及教育等等都是属于这个类型的混合产品。第二种类型的混合产品是具有非排他性的同时也具备了竞争性,以共有的草场为例,所有的人都是可以到草场进行放牧的,这事他非排他性的体现,但是如果草场的载蓄量超过了自身的承受能力,那么各个享用者之间就会出现竞争的行为,因此,这类型的混合产品具有竞争性的特点,我们在生活中常见到的健身设施,以及共有的渔业资源的,都是这种类型的混合产品。第三种类型的混合产品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类型产品的特点,它是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够符合这两个方面的特征需求的。例如一些不收费的桥梁,他在没有出现拥挤的情况下,他是具备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到这个桥梁当中,并且每个人在其中的使用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但是这个桥梁如果出现了拥挤的情况,那么它就具备有竞争性的特点,为了解决这个拥挤的问题,政府就会使用收费的方式,从而也使得桥梁出现了排他性。总的来说,前面两种类型的混合产品,它是同时具备有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属性的,但是第三种类型的混合产品则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条件下,要么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具有私人财产的属性,如果要对它的真正属性进行判定,需要考虑当时的特定条件和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纯公共产品的范围是比较少的,但是准公共产品的范围就比较大,例如:教育、文化、体育、公路等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都属于准公共产品的一个部分。
2.2.2
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
公共权力是公民的共同权力,它是全体公民都共同拥有的,但是从我国的现实社会来说,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可能由全体的公民来共同行使,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因此这能够有其中的代表,或者委托人来进行这一部分权利的行使。因此我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对公共权力进行行驶,并且从宪法的角度对相关的权力进行制定,赋予国家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权利。公民权利是公民在政治权力之外的一个延伸,它是参与公共社会生活的权利,这一部分内容是根据相关的宪法和法律来进行规定的。在公民权利当中,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是最首要的内容。
公共权力的来源和它的基础是公共的利益,而公共利益又是具有公共性和最高权威性的,因此使得公共权力也具有权威性和至高无上性。在我国公民,人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每个人自身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现代政治基本信念赋予公民权利的一个基本特征和保护。[6]如果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一致的时候,个人的利益和权利就会得到良好的保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会出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不一致的情况,甚至二者会处于矛盾的状态当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公民的权利就会受到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权力部门或者个人的危险和侵害。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社会的成员出于个人私利的要求,会产生一些违背公共权力意志的行为,使得公共权力在运行上的成本得到增加,更严重的社会导致公权和私权之间存在着界限难以划清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是要从理论上对公权和私权的界限进行清晰的划分,并且从法律的角度给予一个明晰的规定,从而尽量保证公共权力能够得到有效的行使,公民的权利也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最早的完整概念是美国的三位经济学家提出来的,他们在提出这个概念之前,主要从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和商品交易三个角度对信息不对称进行了分析。根据相关的分析结果,他们可以发现,国际社会上所公认的信息不对称理论主要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不同的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对于信息的掌握和了解是有着比较大的差异的,如果一个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它对于信息的掌握比较及时,同时所掌握的量也比较大,那么在市场的竞争中它会更加的有优势,反之,在市场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的地位。在信息不对称理论中,还会认为在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的过程当中,出售商品的一方,在对于商品信息的掌握和了解上,应该比购买信息的一方更加深入和到位,而出售方和购买方对于商品信息的掌握差异性构成了交易的一个部分,也正是因为这种差异的存在,会使得对信息掌握更具有优势的对方在交易的过程中会得益。[7]在市场经济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进行商品买卖的双方,谁的信息占有程度处于劣势,就会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尽量从信息占有程度,处于优势的一方中,获取更多的信息,从而实现信息之间的对称性。但是从实际的市场招募角度来说,将使得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处于对称的状态,是比较难实现的,因此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中,信息不对称也成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诟病,使得社会不公平现象出现更加明显,同时还会引发其他的严重后果。
如果希望能够有效地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一些危害和影响,就需要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促进信息对称性的开展。对于信息不对称理论来说,他本身要对信息的重要性和价值性进行了解,在信息重要性和价值性的基础上,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市场各个利益的主体身上,信息的方式和来源不同,结合他们信息量的拥有程度,以及他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情况,进行信息对称的策略研究。
第3章
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3.1.1
建设了系统化的工作体系和队伍
当前在滁州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当中主要是党务和政务这两个内容的公开,近些年来,在对这项工作的不断摸索和改进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系统化的工作体系。当前在滁州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当中,主要是以党委领导作为信息公开的牵头,由政府领导来主抓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同时成立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在其中履行监督和促进的工作职责。滁州市自2006年开始就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有当时的市委副书记和市长来担任小组组长,整个小组主要负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了,同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把关。在这个工作小组当中,所包含的成员单位是非常广泛的,既有市政府的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同时还包含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与规划局等单位。[8]这个领导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整体工作开展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同时完成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和考核。为了使得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好的进行,这个工作才做还从其他的市直部门和单位当中抽到了一部分工作能力比较强、思想觉悟比较高,同时具备有良好文字功底和业务素质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开展。
滁州市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除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之外,滁州市所管辖的县和区一级的政府,同样也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办事机构,从而形成了一个由上到下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并且使得这个体系覆盖了滁州市全市各个层次的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框架。从当前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的人员结构来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当前这个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一些市属的各部、委、办、局的综合部门,少部分的人员来自共青团、妇联、宣传、人事等部门。除了有相关的行政机关参与其中之外,一些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比较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例如医疗机构,煤气公司,电信通信等行业,也被纳入了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整体框架之中,使得整个滁州市形成了一个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所涵盖的信息与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内容密切相关。
3.1.2
明确了政务信息工作的内容并出台了条例
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的建立,以及相关工作体系的建设之上,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滁州市政府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考了其他兄弟城市的成功工作经验,在2007年出台了相关的工作暂行办法,使得滁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在这个暂行办法当中,对于政务信息公开所涉及的范围以及参与的各个政府部门到相应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方式,方法和相关的要求也作出了统一的说明。在这个暂行办法当中,对各个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职能部门把政务信息公开提出了主动的要求,同时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内容是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重大事件,例如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恶劣的天气灾害预报和相关政策的调整等等;第二部分是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第三部分是一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以及整个城市管理的具体思路和方法;第四部分内容是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重要的人事变动情况。[9]为了使得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在这个暂行办法当中,对于没有能够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披露的信息制定者和相关的单位也制定了相关的条例和罚则,对于由于自身行为所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关单位或者领导的责任。在这个暂行办法当中还规定,重要的文件在进行草拟的时候,要主动的进行标示,是否应该进行信息的公开如果需要主动进行信息的公开,除了要在相应的政府网站上进行披露之外,还应该通过其他的公告栏、电子宣传栏和新闻发布会进行信息的及时披露,并且规定所要公布的政务信息要在信息生成的二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公布。再多也没有切实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相关惩罚当中,暂行办法规,要根据不同的工作情形来进行相关惩罚工作的开展,具体包含批评教育、通报、先领整改、党纪政纪处分、法律处理和赔偿等等。
3.1.3
确定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形式
在政务信息的公开形式上,当前滁州市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要根据相关的法律和相关的制度规定,对政务信息进行主动的公开,另外一种形式则是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按照申请的具体要求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从近几年滁州市政务信息的公开程度来看,主动进行信息的公开的比例要远大于根据申请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比例。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普通群众和行政管理人员对于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不够了解,同时对于具体的信息渠道也不够熟悉所造成的。此外,行政管理相对人在根据自己的合法途径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的时候,他们很难做到采用正确的格式,对于所需要的信息进行准确的描述,因此使得政务信息的公开受阻。[10]在这个暂行的办法当中,规定只有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所要申请的公开的政务信息,有特定的利害关系的时候,才能够有权利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这个条例也成为了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上的一个最大限制和指导。
滁州市在政务信息的公开渠道上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利用政府的门户网站来进行信息的公开,这个政府的门户网站既包括市一级政府,以及各个职能部门和相关直属单位的门户网站,也包括县区一级以及乡镇等各个地方的门户网站。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在互联网技术的背景支持之下,很多政府的门户网站都设置了在线受理和行政审批的功能。2016年,在政府的网站上,实现行政审批咨询以及项目备案等办事的项目达到了近五百项,同时很多部门也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领导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相关信息公告和论坛互动等栏目,为舆情信息的汇集提供了有效的渠道,使得群众有了可以发表自己意见和建议的地方。这个公开渠道的建立,使得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有了明确的指向,同时也使得政府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老百姓在办事方面的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根据过去三年滁州市相关民意信息调查可以发现,滁州市人民对于采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和业务办理的方式给予了极高的好评。第二种方式主要是利用新闻媒体这个渠道,在这个渠道当中,传统的方式有召开相关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和新闻通气会等等。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滁州市会设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相关的新闻媒体,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布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动态,以及其他的政务信息等等。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新媒体的兴起,在政务信息的公开方面,滁州市政府也开始利用一些官方的新媒体平台,例如微博微信的及时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这种新媒体公开平台的利用,使得政务信息的公开程度和效率以及及时性都得到了大大的提升。第三种政务信息的披露形式就是最传统的上传下达方式。在这种信息传达方式当中,各级政府的机关和相应的职能部门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设立相应的政务公开专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等,从而完成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披露。
3.2
存在的问题
经过十一年的发展,滁州市基本上建立了一个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匹配的软件和硬件设施,在这些软硬件设施的配合之下,在相应政务信息公开体系的推动之下,滁州市民对于信息的获取以及参与政治的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无论是滁州市政府还是它所管辖的县一级、区一级的政府,在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当中,依然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和总结,同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相关的分析,为政务信息工作的改进提供帮助。
3.2.1
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单一
从具体的限定内容可以发现,在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方面,所包含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这些方面的内容不仅包括政府在执政当中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同时也包含了它的职能部门,在行政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信息。简单点来说,那就是与客户需求相关的一些政务信息都能够成为信息公开的内容。但是从实际的工作当中,对于政务信息的公开,我国采取的制度是对于是要主动进行公开的信息,会有政府来进行主动的公开,但是绝大部分信息上根据群众的申请来展开相关的信息公开的,在这个申请的工作当中,也需要根据群众申请的情况来进行核实,从而决定是否进行信息的公开。[11]一般来说,只有与所申请信息公开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才能够成为他们申请的内容,这些信息如果涉及到国家的重大安全机密,军事机密等,在不符合《档案法》和《保密法》的前提条件下,政府部门有权拒绝这类型信息的公开。当前我国群众对于信息的公开需求并不高,自身对于相关的,信息公开意识也不长,从而使得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发展较为缓慢。这样的一种情况最终导致的就是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不能构成全方面的体现,我国的行政管理以及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在很多情况下,所公布的都是一些与政府基本人事调动以及相关政策有关的内容。很少有关于其他方面的内容,从而使得整体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在单一的情况下,不利于更好地促进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滁州市政府虽然对于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了制度,对于要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进行了确定,但是在具体的事情当中,很多地方政府和上一级的相关政务部门在信息的公开上还是显得主动性比较差。在群众自身信息需求意识缺乏的情况下,就会使得整体的信息公开内容单一,不利于群众更好地了解当前的各类信息以及社会状况。
3.2.2
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有限
从滁州市到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上可以发现,在这十年的发展当中,它们的公布渠道也在进行不断的丰富,特别是在新媒体兴起之后,滁州市政府能够尽快地把新媒体平台纳入其中,拓宽了政务信息的公开渠道,但是从实际的工作情况来看,渠道的开设和真正的使用情况存在着一定的不对称性,从而使得整个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出现单一的情况。[12]当前,滁州市主要是利用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所开发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发布平台,对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编制,然后根据所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及时的录用管理和相关的发布,从而让广大的群众可以在第一时间,登录这个平台,进行信息的获取。为了使得业务的拓展范围更广,滁州市政府在自己的门户网站上也设立了行政审批的相关办事事项,对很多业务实现了在线的办理,同时增设在线访谈栏目,定期或者不定期安排相关的市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在线和广大的网友进行交流,及时的解答群众所提出来的问题。
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当中,传统的广播电视,网络电视台等也成为了信息公开的一个主要频道,在一些重要的公共场所,例如图书馆,经济开发区等,也会设立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这些大量艰辛但是有细致的工作,使得政务信息的公开有着成效显著的结果。但是从现实的社会需求角度出发,普通的群众如果想,在较短的时间内便捷快速,并且精确的获取相关的政务信息,依然存在着众多的困难。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条件落后,比较偏远的乡镇当中,他们难以通过相关的信息查询点和新媒体平台对政务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主动的获取,只能依赖传统的广播或者电视了解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从而使得整个信息公开发布的渠道,在一些地方受到了限制。对于一些经济并不发达的地区来说,互联网在其中的普及率还是比较低的,有的地方即使可以安装相应的互联网,但是群众的电脑普及知识也不高,因此难以利用互联网这个工具,更好的进行政务信息的获取。
3.2.3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时间滞后
政务信息的公开是比较讲究时效性的,因为政务信息所反映的是这段时间之内相关的行政工作的一个情况和反应,由于相关的政策文件和信息是在特定的条件和背景之下产生的,因此,不同的信息会对应着不同的时间状况。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滁州市在很多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时间上,呈现出了时间滞后的特点。根据相关的要求,在政务信息的公布上,要求在相关的政策出台后的十五天之内进行及时的公布。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能够按照这个时间主动进行信息发布的单位并不多。[13]很多单位在政务信息的公布上,时间都较为滞后,常常是在相关的政策已经在推行过程中或者是相关的事情已经进入尾声的时候,在群众的多次催促之下,才把信息公布出来。这样的一种情况最终造成的是群众对于政务信息把握不够及时,从而对相关的政策执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阻碍。由于时间滞后,所导致的政务信息不能够及时的传递,对于整体的发展格局是有着较大的影响的,从而也会影响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使得群众对他们的信任感不断地下降。
在实际的社会发展,以及政府行政管理的工作开展当中,时间对于很多工作都是有着决定性的意义的,尤其是像信息这一类时效性比较强的东西,时间就会决定它的存在价值。在很多情况下,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的获取都是看中它的时效性特征的,因为在不同的时间进行信息的提供,人们所做出的决定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于社会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时间比较滞后,所产生的效果在很多时候都难以进行统计和把握。尽管如此,是在现实的工作开展当中还是非常的遗憾,会遇到各种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时间滞后的情况,实际上这种时间的滞后性不单纯是由于工作体制所造成的,很多时候,人们的观念在其中也是起到了很大的影响的。[14]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毕竟政务信息所涉及到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一个信息的公布所产生的后果有时候也是人们难以想象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法制社会的严格推进之下,很多工作人员都会害怕承担责任,因此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时候,会不断的拖延时间,以期获得更好的一个决策,并且寻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降低事情发生之后所要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性。这种利用时间的滞后性来降低工作风险的方式实际上是不可取的,它并没有能够有效的使得它的风险得到降低相反,在一定的情况下,它会加重了政务信息公开的风险。从近些年来的网络舆情事件当中,可以发现,很多的网络舆情危机诞生都是由于相关的政府部门,在其中进行政府信息披露不及时所导致的,这种严重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人民群众对于政府公信力存在着较大的制约,从而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3.2.4
政务危机信息透明度不高
在政务信息的公开范畴当中,有很大的一部分信息是来源于公共危机信息。公共危机信息强调的是公共性,因为这一类的违禁信息对于公共领域的发展状况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有着影响的,它和公共突发事件不一样,它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是比较大的,因此很容易引起群众大面积的心理恐慌现象出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这一类信息的处理不当,就会引发严重的后果。在具体的政务危机信息当中,出现了透明度不够高的现象。首先,我国政府的政务登记信息,一般包括事故灾难类信息,社会安全类信息,公共卫生类信息这三个内容。由于这类型的信息在采集上会更加的困难,同时这些信息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因此,在进行这类信息公布的时候,政府所要承担的责任是比较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使得政府在进行信息公布的时候出现畏首畏尾的现象,由于害怕负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会更加的谨慎。在一定的情况下,还有政府部门会选择不公布相应的危机信息的情况,从而使得整体信息的透明度并不高,最终影响了整体社会治安的稳定。
3.3
原因分析
3.3.1
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缺乏权威
在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方面,滁州市政府以及下一级的政府对于具体的工作都是十分重视的,并且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所颁布的相关条例来进行工作的开展,并且能够结合滁州市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通过这个机构更好的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的进行。[15]然而在具体的实践中可以发现,虽然设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也配套了各级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公室部门,但是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这个工作小组和其他政府部门和单位在进行沟通协调的时候,困难重重是常见的现象。在很多情况下,也正是由于沟通和协调方面的原因,导致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完整性较差,同时在进行公开的时候时间滞后比较严重,甚至会出现信息不够准确的情况,这样的一种现象,所造成的结果就是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缺乏权威性。在人们的心目中,政府他是一个权威性的象征,但是从实际的工作情况来看,政府所公布的政府信息很多时候缺乏权威性也是一个常见的现象。例如近些年来发生的几起,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实际上都是由于政府部门在其中所公布的信息缺乏权威性所导致的,这种权威性的缺乏会引发观众产生质疑的讨论,不断地对相关的事件进行猜测和质疑,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政府再进行成为信息的公布,也难以获得群众的相信和支持,最终会使得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失去价值,没有能够在应有的岗位上发挥自身的作用。
从原因的角度进行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由于不同的政府和相应的职能部门在工作上有着自身的职责和利益,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时候,他们都会从自身的角度进行思考,从而使得矛盾产生的可能性更大,并且这些矛盾一旦产生难以调和的可能性也会更大。另一个方面在于从信息公开的授权上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并没有能够对其他单位和相应的部门拥有着协调的权力,因此在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力度和工作权威性都大打折扣,从而容易使得不同的部门行业和地区工作人员之间出现较大的冲突,有时候甚至出现在同样的一个工作单位当中,因为协调力度不足,导致不同的部门之间在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上形成矛盾和冲突,最终影响了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可以发现,由于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内部矛盾所引发的冲突和矛盾,是导致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主要原因。对于这样的现象,如果希望能够从源头上进行问题的解决,就必须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使得政府以及相应职能部门之间的非系统性甚至带有一定规律性这状态的,工作模式能够得到消除,有效地建立起一个政务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并且提升相应政务信息公开管理部门的权威性。近些年来,在政府以及相应职能部门的机构改革中,相应部门随之进行了调整,这些调整和相关的人事变动,会使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从而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态性比较大,需要不断的进行摸索和及时的更新,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化的执行难度。除此之外,一些不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或者直属机构的单位,例如XX派驻的机构如海关、国税以及归口双线管理的各级金融机构等等,这些部门在政务信息的公开上和地方政府的协调性是比较差的。同样在滁州市此类型的组织机构也难以有着更强的权威性和约束能力,从而使得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难以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政务信息的全方面公开。
3.3.2
政务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在政务信息公开当中,相关的指导条例是在2006年开始颁布的,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对于这个条例来说,是显得有点仓促的,还没有经过比较长时间的实践验证,因此使得政府的政务信息在公开的过程中缺乏比较系统和完整的配套行政法规来进行支持。在具体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一些政务信息是否应该进行公开,在界定上也存在着模糊不清的现象,从而使得政务信息的公开内容较为单一,难以满足群众更丰富的需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条例是我国首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它的正式颁布改变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缺乏相关法律和制度层面依据的现象,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说,它是有着里程碑的纪念意义的。在具体的工作当中,这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整体的政务信息公开有着较大的影响,并且随着这个条例的深入,各级的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会根据他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的情况以及本市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其他相应条例。[16]
就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来说,在国家相应条例的指导之下,在自身其他工作规范的制定之上,整个城市政务信息公开获得了一定的成就,与此同时,在相关条例实践的过程中,也会发现一些共同性的问题,例如如何更好地处理保密和公开之间的关系,对于其中的冲突矛盾,应该如何的进行鉴定,并采取更好的平衡性措施,一直都是制约着政务信息公开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内容。特别是在一些政务信息是否应该进行主动公开内容的界定之上,在具体的操作和界定过程中,有很多概念还是比较模糊的。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方面的原因就是在政务信息的公开上面,我国缺乏法律层面的依据。和国家的宪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相比,相应的指导条例,在法律效力上的约束力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的,并且我国还没有形成和指导条例相适应的一些实施细则。虽然滁州市结合自身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要求,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还是没有能够解决指导条例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对于一些内容界定不清、权力寻租和腐败滋生的现象还没有能够进行有效的解决。在这样的情况下,使得一些本来应该主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却没有得到及时的公示,从而使得政务信息的公开显得有些落后。另一个方面的原因在于《保密法》和《档案法》在我国是处在一个绝对主导的地位的,这两部法律的制定和形成是在一定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环境之下的。[17]虽然在当今的社会当中,这两部法律和一些现实中的情况出现了脱节的现象,但是从保密工作的要求以及社会治理的稳定角度出发,滁州市政府和相应职能部门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时候,都会对一个主动进行公开的信息和根据相关申请进行公开的信息多次进行保密的审查工作,确保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符合相关的规范,不会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造成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使得主观和客观的情况达到一致,就需要在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相关的社会发展背景之下,对原有的《保密法》和《档案法》里面所涉及的内容进行重新的修订,从而使得这两部法律和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不会产生矛盾。但是从客观的角度来说,这个内容也是一个公共性的问题,并非是滁州市政府能够解决的,但是却是造成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出现问题的一个根本性原因所在。
从政务信息公开的角度来说,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所带来的问题是方方面面的,因为它涉及的内容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很多地方。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健全,就会促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化,有效地避免公开时间滞后和透明度不高的问题,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也会使得这些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所带来的问题直接性地从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时间之后和透明度上进行呈现。
3.3.3
政务信息公开缺乏必要监督考核机制
从权力实践的理论出发,腐败的滋生和权力是有关的,特别是在绝对权力的模式之下,就会容易产生绝对的腐败。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丧失的社会的管理能够进行公平运转,防止权力泛滥现象的出现,就是要从制衡和监督这两个角度出发。对于滁州市来说,在权力的监督结构上,传统的平行制约监督模式和自下往上的监督模式,慢慢地被自上而下的监督模式所取代,这种模式的取代性最终导致了监督环节出现了空档,甚至引发监督工作走入误区。如果一个社会的法制制度是比较健全的,相应的监督工作是比较有效的,那么它的整体监督架构应该是呈现出自下而上,平行监督和自上而下监督三种机制有机结合的形,不会使得某一种形式在其中出现着较大的偏重。
对于政务信息公开来说,在我国相应的工作条例当中,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同时配合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当地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工作条例当中的这一项规定是合理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但是从实际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一个规定仅仅是一个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如果想使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一个更加有效和有力的监督,需要引进第三方的外部力量来开展相应的监督工作,并且对具体的工作行为进行制约。[18]结合近些年来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实践情况来看,当前滁州市还没有能够建立起来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在具体的监督形式上,也主要是采用上级向下级的监督模式,人民群众直接监督、司法监督、立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其中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使得滁州市的市民难以找到一个畅通的渠道,及时的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的政府部门,从而使得群众对于社会治理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使得人民群众投身到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中的积极度不高,不利于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和工作开展的完整性提高。
实际上,如果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制度较为合理,并且实行到位,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那么时间滞后和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就无处遁形,必须会在监督的体制下进行改变,不会存在生存的机会。
3.3.4
传统思维阻碍政务信息公开
在滁州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当中,传统的思想也是阻碍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的。在我国近两千年的封建统治活动当中,在历代的王朝中,当权者都是处在一个统治的地位的。在这样的传统封建模式之下,人们的思想受到了禁锢,并且这种禁锢一延续就延续了两千多年。传统的统治者为了使得统治出一个稳定的状态,他们都会尽量的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在其中的力量对他们的思想进行统治,在那样的观念当中,人民群众是难以有自己的思想范围和运动的。人民群众的很多观点都是受到统治者的压迫和引导的,从而使得很多人民群众形成了一种固定性的思维,不会过多的去干预和了解相关的政务信息。在封建统治的时代,士大夫阶级为了使得自己的统治地位得到巩固,也会有带有精神鸦片性质的儒家思想,对广大的小农阶级进行不断的灌输,利用相关的政策来使得他们的统治得到巩固。[19]
从传统的文化角度上来说,我国传统的政治观,对于被统治者来说,政府在其中是起到主导性的作用的,因此政府的地位是不能够去质疑的,是至高无上的,相关的领导拥有着绝对的权力,而广大的人民群众对于这样的一种模式和观点早已经习以为常。在这种传统的思想情况下,政务信息工作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很多政府工作人员,把是否有权利查看政府的政务信息当成了是政府官员特有的一种资源和权力,因此在他们的观念当中,向公众提供政务信息并非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就不会主动地对经济进行披露。此外,还有很多政府的工作人员自身就担心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的时候自身能力也会受到威胁,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就会更加畏首畏尾,不愿意主动的去进行政务信息的披露。
在一项关于滁州市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的调查当中可以发现,很多的政府官员都认为人民群众这样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完成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可以了,不需要对政府所出台的每项政策的目的出发点和具体的背景本进行了解,就是因为这种传统的在当今时代并不合时宜的观念是得,滁州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这种传统的桎梏,对于政务信息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比较大的,会使得整个政府对于公开信息的认识度不够从而掩饰的,滁州市的公民对于信息的获取不够积极主动,导致他们的民主参与意识和知情权意识不断的缺乏和下降,整体社会呈现出一种被动接受和顺从的情况。在这样的思想模式和管理之下,政府即使在信息公开的时候,也会存在着一定走形式,过场的倾向,从而使得整体的工作,不够流畅。
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说,传统思维的存在会使得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难以进行创新。在思维的束缚下,工作人员还是习惯用传统的模式来进行工作,也会在公布的渠道上不能跟上社会的发展潮流,从而出现内容单一、渠道有限的情况,和信息时代的高速性相比,就呈现出滞后性。
3.3.5
相关从业人员综合处理能力不高
对于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说,从业人员在其中的工作能力对于工作是有着影响的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不断提升,人们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也会越来越高,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关从业人员必须要具备一个综合处理的能力,才能够更好的应对工作中遇到的各式各样问题。在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的提升方面,首先要加强整个队伍的建设,使得他们的工作意识和观念得到转变,同时对于负责网站管理的人员,要努力提升他们的素质。对他们加强网络意识知识培训、计算机技能培训、信息意识和信息素质的培训,使得他们的综合素质能力,能够切实地推动网站管理的进行和门户网站的建立。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的工作人员除了在观念上进行转变之外,还要通过各种各样的系统化培训,使得他们的业务素质得到提升,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到来的背景之下,要加强他们自身的媒介素养,懂得更好地利用新媒体工具来使得工作开展更加顺利。
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所涉及到的更多内容是信息,因此对于滁州市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来说,也要切实地提高他们的信息素质,所谓的信息素质指的就是工作人员能够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和一些主要的信息来源的许多相关的问题得到解决的一个技能和能力。[20]在来说,信息素质会包含信息意识、道德和能力三个方面的内容。对于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来说,这三个内容是他们信息素质组成的全部,不能够过于忽略,其中某一个部分的那种意识是他们中和能力的一个基础如果他们光有意识而缺少能力,也不能更好的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的服务,但是如果他们光有能力和意识而缺乏相关道德的话,所提供的政务信息的质量就不能够得到良好的保障。因此在一支高素质综合素质能力比较强的工作队伍的建设来说,要从他们打得和踩两个方面来进行整体素质的建设,所谓道德,也就是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所谓的才就是他们的工作能力以及相关的素质。
近些年来,滁州市的政府相关工作考核机制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和优化,从而使得政府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公务员来说,他们除了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之外,还要有能够和自身的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一些工作能力,同时要有着比较强的主动学习意识以及各方面的综合能力。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成了当前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对于相关公务员的信息素质要求来说,所要求的程度也会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因此滁州市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的过程中,要切实的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提升整个政府工作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要把相关的信息素质纳入到整体的考核体系当中,通过相关的激励制度,使得他们的工作素质得到提升。其次,在专题培训方面,要促进培训的有效化进行,确保整体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处在健康和科学的轨道之上。
第4章
国内外经验借鉴和启示
4.1
国内经验借鉴
4.1.1
建立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
在政务信息的公开渠道上,政府的门户网站是非常重要的。就滁州市来看,虽然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公开门户网站,但是不同的部门,他们的门户网站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是有着不同的情况的,如此一来,不仅仅是群众在使用上不方便,对于相关信息的管理和沟通也存在着一定的影响。[21]因此,滁州市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通过这个网站的建立推动政务信息公布的更加一致化和统一化,使其能够呈现出良好的秩序和效果。
在统一政府门户网站的建立上,首先要突出网站的桥梁作用,使得公众和政府之间的互动功能得到强化,并且推动他们活动的不断开展和进行,对于滁州市的政府信息公开来说,互动性的增强和交互性的增强是下一个要努力的着力点和方向,这也是统一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具体的网站当中,要通过市民心声,滁州论坛的互动性的栏目,拓宽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互通渠道,从而更好地为两岸之间的有效沟通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统一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上面,要对相关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不断的充实,当前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添加了非常多的时尚元素,这些元素的添加使得整一个网站的效果更加抢眼,但是从网站的具体工作内容上来说,还是显得有些单薄因此在进行统一门户网站的建设上,除了注重形式的同时,更加要注重它的内容,要使得这一个网站所涵盖的内容,能够有效地推动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
4.1.2
政府职能部门间建立“一站式”服务网
在政府政务信息工作公开的处理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信息公开内容是非常多的,里面所包含的有很多职能部门,以及一些其他的重要组织和社团。在不同的情况之下,群众对于信息的获取需求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滁州市应该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建立一个一站式的服务网站,通过这个网站可以使得各个职能部门形成一个良好的联系,方便群众在信息阅览的时候可以得到及时的联系。在一站式服务网站的建立过程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使得这个网站的服务体系得到良好的优化,能够使得它的一站式特点在其中得到良好的呈现。由于不同的群众对信息的需求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因此在这个政府网站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强相关数据的收集工作,通过一些数据来及时对于群众的需求进行反应,从而对相关的一站式网站进行一个动态的调整,使得它的服务功能更加的人性化、专业化和针对化。
一站式服网站的建立,还要加强相关硬件配套设施的供给,在具体的建立过程当中,除了在网站的结构上软件上进行优化之外,还要保证其他的硬件配套设施能够跟得上网站的发展需求,对于相关的从业人员和网站管理设计人员,要从待遇层面给予上给予保证,使他们能够在这个工作岗位上进行稳定的发挥,避免出现过大的人员流动,导致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22]由于信息是处在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当中的,因此在一站式网站的建立当中,最重要的上凸显出他的课延伸性和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时代的需求,对网站进行适当的扩充和补充,避免出现在进行信息改变或者说信息业务增加的时候,要重新对网站展开相关的设计和建立工作,增加工作的成本,同时也影响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降低了工作的效率,使得人民群众在其中信息获取,没有得到充分的满足。
4.2
国外经验借鉴
4.2.1
美国为专业团体和实践者提供实习机会
对于政务信息公开来说,美国是最早建立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国家,并且经过多年的发展,他们的制度较为成熟和发达。《信息自由法》是美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中最近有代表性的一部法律,它在1967年开始正式生效,在很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当中,形成一定的示范性效应。在这一部法律当中明确的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政府机关和它的职能部门是有权利和义务,对于一些合法主体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回应,而公众也有权利向国家政府和它的职能部门索要相关的政府信息。如果政府和它的职能部门又能够满足公共,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时,需要作出充分的说明,并且要有充足的理由来对自身的行为进行支撑。此外公民还有权力对政府机构及其职能部门对于信息公开决定权的行为和决定进行复议,然后有相关的司法机关对于政府机关的政务信息是否公开进行最后的司法检查和裁决。
在美国的这一部法律当中,它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政府所制作和产生的信息不公开是例外的行为,而公开是其基本的原则。从美国的政治角度出发,他是一个三权分立特征明显的国家,因此在这一部法律当中,政务信息的公开也体现了三权分立的特征,主要是从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层面来进行体现。如果遇到对于申请人的申请不予与通过的时候,相关的政府机关要对他们的信息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对申请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并且把不能够将信息进行公开的原因阐述出来。[23]美国还是一个电子政务发展比较发达的国家,电子政务在美国的使用程度是比较高的,智能化、信息化、电子化特征较为突出。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可以发现,美国州一级的政府及其以上的组织都实现了全部政务信息数字化、信息化的发展,并且能够娴熟地使用电子政务来进行办公,他的市和县一级也根据自身的工作需求,建立了相应的网站,通过这些网站促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进行。在美国的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当中,这些网站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易被替代的。[24]
4.2.2
日本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关
在关于政务信息的公开方面,不同的国家会根据自身的国情和具体的需求进行不同模式的政务公开的运行。日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就通过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关来促进信息的公开。从2001年4月1日开始,日本的政府就不实施了新的相关制度和法律,通过这个法律对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规定。[25]在这个原则当中,任何合法的主体,甚至包括外国人,都能够成为日本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他们可以根据日本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政府对相关的信息进行公开,而政府在这个方面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促进信息公开的进行。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方面,要遵循书面申请的原则,以此来避免因为电话申请或者口头沟通,出现相关的法律纠纷。
在日本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日本只设置了唯一的一个信息公开审查机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关,这是一个第三方的咨询机构,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信息公开的更好进行。在日本的法律当中,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做了相关的规定,行政首长再进行行政复议决定决策之前,并需要咨询信息公开审查委员会根据他们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来进行修改,并作出最终的决策。从整体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运行模式来看,日本的这一个制度和其他国家有着一定的区别,这个区别主要体现在日本,并不是把信息的内容本身作为公开的对象,而是把相关的信息记录载体作为主要的信息公开对象,而这一个信息记录的载体一般至多是行政机关在自身履行公务的过程中所产生或者拥有的相关文件。[26]
4.2.3
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
根据其他的国家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制度和相关的经验以及实践,可以从四个方面得到相关的建议和启发。首先对于政府来说,要经过自身的努力,扩大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如果遇到了不应该和不适合向社会以及公众进行公开的信息,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并且得到社会全体和群众的认可和理解。其次,要加强法律和相关制度的建立从这两个层面来利用各式各样的手段,使得广大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得到良好的保证,并且使得政府活动的透明性得到良好的提高。[27]再者,要促进关于信息公开制度和法律的贯彻和落实了,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相关的保障,这个环节,是使得相关的制度和法律能够行之有效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具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当中应该重视。最后,对于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和国家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要进行妥善的处理,对于那些涉密的隐私,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实现它的保密性,要在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使得这两类型信息的关系能够得到良好的处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
第5章
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对策分析
5.1
设立专门管理监督机构
5.1.1
完善监督机构的建设
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说,还要不断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并且设立专门的管理监督机构,通过机制和机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更好进行,使其能够呈现出立体化、多元化、有效化、程序化的状态。在管理监督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机制的建立之上,要在政府监察部门的基础之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促使人大、政协、相关的新闻媒体和社会知名人士也参与到监督的工作当中,设立相应的监督举报电话,广开言路,接受每一个群众的监督。
5.1.2
完善对政务信息公开过程的监督和考核
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对于每一个环节,例如信息的获取、整理、公开等都要加强相关的监督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个过程,都能够处于多方的监督当中。专门管理监督机构的建立之上,还应该有详细的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利用责任制度,促进管理监督机构中每一个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的提升。[28]同时,通过考核制度对机构的运行状况给予评价,从而方便更好但对相关的监督工作进行及时的调整。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对参与工作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编制,使得他们的监督独立性得到保障,不会过分的依赖于其他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从而影响监督工作的更好开展起不到良好的监督效果。通过专门监督机构的建立,可以使得整体的工作开展状况更加的良好。
5.2
以电子政务为重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立良性互动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政务已经拓宽到各个领域当中,在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当中,要以电子政务作为建设的重点,使得信息的公开渠道得到拓宽,形成一个信息之间的良性互动。在电子政务的开展当中,首先要从意识上建立一个电子政务的意识,对相关的电子政务新技术进行不断的关注,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具备相关的技术和能力,从而可以更好的学到工作开展得到良好的帮助。在信息渠道的公开上面,要注意信息渠道的多样化全面化,对于滁州市来说,在不同的地区,它的经济状况和发展状况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够用同一套信息公开模式在不同的地方之间进行使用。[29]有的地区网络比较发达,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建立相关的网络信息公布渠道是可行的,也能够使得信息的公开更加的及时有效,但是在一些网络信息并不发达的地区,这样弱化这种宣传模式,加强其它的宣传渠道。特别是在一些边远的山区,有的地方即使有相应的网络设备,也会因为公众的网络使用能力和计算机普及知识太差,从而使得信息的渠道受到了影响。因此在信息公开渠道的拓宽方面,要加强对现实状况的一个了解,确实使得信息渠道的拓宽和实际的背景相适应,避免造成相应的浪费。
在电子政务的工作理念之下,信息公开渠道的拓宽,要加强电子政务方面的信息渠道拓展,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到来的背景之下,在一些网络发达的地区,要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特别是对于一些年轻群体来说,他们对于新媒体工具的使用频率是比较高的,因此利用多样化的方式,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可以使得滁州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一个创新的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整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程度越来越高,能够切实地满足群众对于信息的获取需求。
5.3
转变传统行政观念,增强政府服务意识
对于滁州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说,要努力地提高他们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转变他们传统的行政观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而建立一个服务型、阳光型的政府。对于政务信息工作来说,参与这部分信息工作的人自身观念的转变是十分重要的,受到传统行政观念的影响,政务信息的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30]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尽量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使得参与工作的人在其中能够转变自己的工作理念,在工作理念的转变当中,首先要树立一个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够因为政绩观使得他们在政务信息工作的公报中畏首畏尾,甚至存在虚报、瞒报,甚至是假报的现象,这样的一种情况会使得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严重的破坏。
长期的传统观念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形成存在着根深蒂固的现象,因此在这个观念的转变当中,它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但是这并不影响这部分工作的开展,反而这部分工作是更应该去积极面对,积极去推进的,尤其是在当今的社会当中,无论是哪一个人群,他们的思想都是比较多元化的。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更多的是使得他们的行政观念在慢慢的情况下进行转变,从而使得他们的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努力建设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对于党和政府来说,他们的宗旨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切实的使得相关工作人员的观念得到了转变,才能够使得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更加的到位,从而更好地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
5.4
改革政府奖惩考核机制
5.4.1
改革奖惩及考核的具体制度
对于政务信息工作来说,如果想使得这方面的工作得到更有序地进行,就应该从制度方面入手,对政府的奖惩制度进行改革,切实以制度推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从而使得工作的开展效果更加良好。对于政府的工作人员来说,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他们每天都要面对繁琐的事务,以及重复不断的各种资料整理材料上报的工作,这类型的工作会使得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断的下降。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很多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候会面临着各方面的压力,同时也容易受到群众的不理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就会被泯灭,此时,如果政府能够对奖惩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制度来引导他们更好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就会取得良好的效果。[31]
5.4.2
丰富奖惩的内容
在政府奖惩制度的改革当中,首先要区分清楚奖励的内容和惩罚的对象,对于要进行奖励的工作人员,要丰富多样化的奖励方式,除了在精神上给予奖励之外,还可以在物质上、任职、调动、提拔任用、外出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使得奖励的方式更加多样化,更好地引导工作人员不断地提升自身工作的积极性。对于工作没有到位的人员要通过追责制度对他们的责任进行追踪,同时在惩罚上,要加强惩罚的力度,对于违反工作行为的工作人员不能够进行姑息,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制度去执行。如此之下才能够使得,奖惩制度的改革,可以更好地推动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开展。
5.5
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危机信息管理
5.5.1
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危机信息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的传播和利用已经成了社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动力,也是可以衡量一个国家发展和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近些年来,随着公共领域危机事件常态化的发展,北京信息管理在公共危机管理当中,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时间的角度来看,未经信息的管理是贯穿于每一个阶段的,并且在不同的阶段当中它所呈现出来的情形是不一样的,所涉及到的具体管理内容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是要对不同的信息在收集、传递和共享上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一旦出现了相关的信息危机,就需要政府在其中更好地起到协调性的作用,从而使得信息的沟通状态能够更强,避免出现严重的后果。[32]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个积极的、有效的、成功的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可以更好的使得相关的危机事态发展得到控制,避免其对群众造成太强的恐慌心理,引发社会的动荡。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公共危机信息管理也是维护公民知情权的一个方面,会促进危机管理效率得到良好的提高,使得政府的良好形象得到一个很好的维护。
5.5.2
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危机信息管理的具体措施
随着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推进,滁州市在这方面的工作当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且结合整个城市行政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上进行了不断的提升,同时也使得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的提高。随着滁州市公民公共危机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想使得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对政府的危机信息管理进行加强和完善。当前信息标准化建设工作正在不断地推进,并且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对于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如何更好的呈现,已经成了每一个政府都要重点思考的问题。在这方面的工作当中,滁州市政府应该加强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应用系统来,对相关的信息实行实时的控制,并且从理论分析的角度,从大数据猎取的角度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滁州市政府还应该加强公共危机信息管理,走上法制化和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利用相关制度来对公共危机管理进行制约,促进这部分工作处于更加良好的秩序状态,从而取得一个实质性的突破。在这个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政府还要加强和一些主流媒体的沟通,开拓相关的信息渠道平台和舆论引导平台,从而更好地应对在公共舆论危机情况下所引发的各种问题,更好地完成公共危机的管理。[33]滁州市政府在关于公共危机信息的管理当中还是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的,常见的问题有信息传播渠道的不通畅以及整体工作过程的不协调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会使得各种方面的问题交织在一起,最终使得政务信息工作公开受到了影响。
从具体的实际角度来看,滁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之所以会遇到关于危机信息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是来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的,一方面是一些制度的建设,没有能够更好的使得危机信息管理得到良好的推进,另一个方面主要是因为当前有些工作人员和政府部门对于舆论的危机意识不够强,从而使得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因此滁州市政府要从建立健全公共危机信息管理机制进行入手,从机制的角度,更好的制约工作的进行,使其能够得到一个良好的发展。另一个方面,要使得政府信息的公开途径得到良好的扩大,使得政务信息的公开得到良好发展,并且要大力的提升相关的舆论引导水平,利用媒体之间的协调,但是得滁州市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得到良好的提升,从而为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提供帮助,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切实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实际上,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十分艰巨并且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随着我国关于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颁布和实施,在政务信息的公开上面,得到了良好的制度制约,从而使得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文明意识也在不断的增长,从而他们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也会越来越强,使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更好的事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每一个政府都要思考的问题,也是每个政府要切实去解决的问题。为了更好的使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良好的发展,本文对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做法,与它的实施效果进行了深入性的研究,结合具体的实际调研,对当前滁州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了分析。随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在相关的研究过程中我们也得到了相应的成果,帮助我们更好地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结合相关的研究结果,在今后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下一步的研究和相关的思考:
第一,要对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进行良好的确定和把握。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工作当中,为了使得相关行政机关的工作负担得到减轻,并且提高整体工作的效率,根据相关的工作要求,要不断地推动工作形式记录和保存信息的开展。在这样的过程当中,相应的行政机关人员向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是现有的,这一类型的信息必须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制法律规定,处于合理进行主动披露和公开的状态。同时为这一部分信息的公开效率提高提供帮助,减轻相关的行政机关的汇总审批工作,不再需要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加工和重新的制作,减轻行政单位在其中的相关工作量。
第二,要不断的加强和完善相关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工作的进行,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要进行良好的制定,并且不断的在工作实践中进行完善,对于具体的责任落实了到位,推动相关审查责任制的进行,确保信息审查工作更加有秩序和规范化。实际上,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复杂的情况,特别是一些可能会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各方面的信息,在是否应该进行主动披露上面,会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容易使得相关工作人员不敢,做出相应的决定,害怕承担责任,从而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和发展。因此要切实的使得相关部门之间的会商得到加强,并且使其处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制约之下,能够在进行信息的公开之前,对它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后果,展开科学性的综合性的分析,从而更好的对相应的公开工作进行调整,避免在公开之后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问题。
总的来说,政务信息的公开是决定了一个社会发展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评价一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过程中,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总会随着时代,社会以及人们需求的不断发展,遇到各种新的问题和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市政府,应该更加积极地对所产生的问题进行探索,在其中不断的积累经验,从而科学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使其能够更好的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使得国家达到长治久安的状态。今后,在关于政务信息的相关研究中,可以通过定量化的分析方式,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论证,从而为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提供科学性的参考和依据,切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的更好进行,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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