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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网站:卡耐基范文网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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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xx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200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市委对这次全会的召开非常重视,姜大明书记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

  一、20xx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和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建设新济南、实现新跨越的目标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取得了新的成效。

  1、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严格和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我们在原来已初步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通知》,并根据不同的对象和情况,分别采取集体开会谈话和个别打招呼两种形式,对全市40个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各县(市、区)也相应地实行了这一制度。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开展了对公款吃喝赊欠账问题的专项检查。

  2、突出重点查办案件,严格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区纪委监察厅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查办案件这一工作重点,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启动了联合办案机制,积极组织协调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加强领导,集中办案,重拳出击,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全市共立案件218件,其中大要案15件,结案20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0人,其中党纪处分123人,政纪处分101人,受双重处分14人。在受处分的人员中,有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42人,一般干部65人,其他人员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件,涉及人员10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先后对7名违纪人员执行了“两规”。

  信访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277件(次),同比下降42.9%,其中来信1151件(次),来访110件(次),电话举报16件(次)。查办信访案件289件,信访跟踪督办140件,已结143件,转立案28件,挽回经济损失370多万元。组织开展了“信访下乡”活动,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以整治投资软环境为重点,推进纠风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1)创新机制,深入开展民主行风评议活动。我们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风评议工作的新方法。一是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把民主评议行风与“创建文明行业、诚信建设年”的活动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更具活力。二是增加被评对象,特别是把与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纳入行风评议,组织对公安、国税、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教育、卫生、交通、建规委等10个部门评议。三是扩大参评面,让广大人民群众、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代表直接参与民主评议。四是评议结果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评议结果,有效地促进了行业和部门行风的好转。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府行为的“阳光操作”。我们在巩固原有成绩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监督、领导体制五个关键环节,认真抓好县级政权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在公开的内容上,凡政府部门的“事权”、“财权”、“用人权”、“执收执罚权”等社会和群众比较关心的事项,除了规定需保密的以外都要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也尽量做到灵活多样,采取了以公开栏为核心,以报纸、电视、通报会、座谈会等方法相结合的补充形式,使政务公开更具多样性、时效性和透明性。去年,全市县级以上政府和相关部门共设立280个政务公开栏,初步形成了以县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政务公开与厂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相衔接配合的公开局面。

  与此同时,我们还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创办了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证,“一条龙”服务。共有38个部门进驻服务中心办公,办理了涉及审批项目500多项、6035件,已办结5516件,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根据撤地设市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加快我市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切实解决行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事效率低以及“中梗阻”等问题,我们在市直机关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通过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聘请效能监督员,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告诫谈话制、行风评议制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效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围绕中纪委、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抓好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洁从政教育和纪律教育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干部培训的专门课程,列入干部考察任用的程序,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洁从政教育培训。去年,我市各级党校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41期,培训3102人次,每期党政主要领导或纪委领导都亲自给党员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七个一”为载体,在全市组织开展“艰苦奋斗、廉政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编印学习资料,免费发给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这一活动,得到了中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和省纪委领导同志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在《济南日报》开设“反腐倡廉,取信于民”专栏,不定期地刊登领导干部学习体会和反腐倡廉理论文章,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

  5、切实推进“两个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市场和建筑市场规范化建设的督促和检查。我们一是加快建立“两个市场”。根据撤地设市后城建项目将大量上马的情况,督促国土资源和建规委等部门尽快建立“两个市场”。二是督促建章立制。为认真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我们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在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制定了《济南市改善投资软环境暂行办法》、《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在城镇规划建设方面,制定和完善了《济南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办法》、《济南市建筑施工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等六个配套文件;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制定了《济南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监督管理办法》、《济南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为了加强对评标工作和招投标程序的监督,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纠正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四是建立备案制度。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项目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有关资料的备案和监督工作。

  6、规范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的学习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实行了编制单列、统一核定、统一管理,并实行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三是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20名干部进行了调整和轮岗;四是选送了46人(次)分别到中纪委、区纪委或区、市党校进行业务学习和公务员岗位培训,还先后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四五”普法考试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考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法纪意识。

  2004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展是顺利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有的地方和部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损害投资软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在反腐倡廉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还不到位,源头治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深入。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务必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自觉地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发展是解决我市一切重大问题包括党风廉政问题的基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我们必须更自觉地深入市场经济领域,注意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建设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必须更加自觉地服务于改革开放,用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通过反腐倡廉,惩恶扬善,努力解决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需要。要把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互相监督。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坚决维护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纯洁党的队伍。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态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努力拓宽工作渠道,加强基层党的作风建设,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合法权益。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面对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的态势,在坚决惩治的同时,必须有效预防腐败。要立足教育,抓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关键,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强化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要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与发展经济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要敢抓敢管,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确保中央和省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社会在发展,情况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要提倡和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的精神,认真总结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

  三、求真务实,标本兼治,全面完成2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5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xx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建设新济南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势头。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按照“突出一个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完善三项制度”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一)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从严惩治腐败分子

  查办案件,是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和任务。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继续加大对“三机关一部门”和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注意查处建筑领域、土地市场和有关产权交易行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严重失职渎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尤其要抓好大要案的查处工作,年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查办1至2件在当地有影响的大要案。对严重违反“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和“三直机关”的办案工作,把查处大案要案和查处基层案件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要切实做到有案必查。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查办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行政监察法》等党政法规对有关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有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抓好四项工作:

  1、抓好纠风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

  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

  第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抓好纠风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坚决纠正机关不正之风。围绕经济发展软环境,着重解决一些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二是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肃查处由于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事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四项制度,坚决纠正各种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行为。在继续抓好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的同时,抓好对全市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反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三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把行风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行风建设,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第二、围绕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以促进依法行政、有效履行职责和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情况。切实解决机关中存在的“四难”、“三乱”现象和行政效率低、工作拖拉、互相推诿扯皮及“中梗阻”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把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抓好政风、带动民风”的要求落到实处,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二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是要推进县级和市直机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巩固和深化乡、村两级的政务、村务及校务、所务、院务等公开工作成果。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如期、如实地公开,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防止一阵风或流于形式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定》,对损害我市对外开放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为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保障。重点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案件、向企业和投资者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在管理和服务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的案件,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四是继续开展国有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局面的形成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今年特别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的真正形成。

  第一、要进一步分解责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就责任制运行中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风廉政责任的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第二、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一方面,要通过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并总结成功经验,表彰先进。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督查,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及时给予追究。要把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认真抓好,使各级各部门的领导都能主动地、自觉地抓紧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3、抓好对“两个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运行,促进廉政建设

  第一、要着力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起“两个市场”。“有形建筑市场”和“土地交易中心(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有关行政和交易行为,预防“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重要制度和措施。近年来,我市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努力,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实施了有效的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两个市场”还没有真正完全地建立起来。因此,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起我市的市、县两级“有形建筑市场”和“土地交易中心(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第二、加强监督,规范管理,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建设。在建立“两个市场”的基础上,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督促工作,使之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特别是要建立和深化相应的监督措施,加强对“两个市场”运作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避免干部出问题,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4、抓好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能真正发挥效益

  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运作和管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计划、建规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每年对一至两个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二是继续加强对国债资金、四项社会保障资金、扶贫专项资金、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纠正和制止不规范的行政行为。要通过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和挤占、挪用、贪污、损失浪费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严肃查处。

  (三)完善三项制度:

  1、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首要内容和任务,也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当前,主要是要严格实行和完善领导干部不准收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以及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确保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贯彻落实的极其重要的方面。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有关部署精神,结合济南的实际,我市今年要从四个方面深化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一是对领导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必须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⑴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⑵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⑶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⑷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⑸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⑹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为亲、营私舞弊;⑺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⑻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监督工作,通过信访举报的处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查处领导干部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以及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廉政鉴定制度。四是继续推行纪委领导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

  2、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务实、廉洁”为主题,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分层次、抓重点地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在建设新济南,实现新跨越的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宣传、文化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的大格局。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同时,强化新闻舆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的监督。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利用重大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特殊作用

  信访工作既是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更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案源。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案件提供信息和线索的作用。一是坚持“多办少转”的原则,以查办督办信访案件为重点,努力提高信访问题办结率;二是继续实行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市、县两级信访问题当年办结率要达到90%以上,信访案件当年办结率要达到80%以上;三是继续完善和拓展信访下乡工作,使之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四是建立和完善信访监督谈话和信访监督档案,规范信访监督工作。同时,要切实按照“24字方针”,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的质量;要努力抓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保密、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以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突破大案要案,同时还要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等方面,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各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势互补,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同志们,今年的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协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市委提出的富民兴市新跨越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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