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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实践报告

来源网站:创业找项目 201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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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律专业实践报告

广东工业大学毕业实习单位证明 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

主修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年级班别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2013 年 11 月毕业实习报告 法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毕业实习不仅可以检验学生在课堂上

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且能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目的。因此毕业实习成为法学专业教学中

必不可少的课程。作为一个法学应届毕业生,能够在实习中亲身接触民事、刑事、行政等类

型的案件;亲身经历起诉、立案、开庭、证据甄别、审判等等各个环节,律师事务所是一个

最佳的选择。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和思想,掌握办案技巧,对社会主义法治有一个理

性认识,我选在了律师事务所。在实习过程中,亲身经历一些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

还担任了部分案件文案写作等工作。将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在律所同事的辛勤

指导下,出色完成所里交给我的任务,得到获得了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以下就我实习单位

时间和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收获三个方面对本次的实习做出总结。

一、时间和地点

实习时间:2013年6月地点: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内容

在律师事务所,在领导和律所律师人员的帮助下,熟练掌握各种证据甄别的方法、技巧;

在跟随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了解相关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诉状、辩护词、

判决书、裁决书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实习期间,我跟随办案律师深入公检法部门,

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师天生的职

业辩论性,我还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巧。

(一)证据甄别:到律师事务的第一堂课就是跟随着办案律师到天意网吧进行取证。在

取证之前,我想一定把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学到的关于取证及甄别知识运用到

实践中。本来信心满满的我,却遭遇实习中的第一棒。我发现,要想成为一个好律师具体说

做好证据甄别工作只有理论知识还是不够的,理论和实践还是有相当差距的,需要不断积累

工作经验。幸好主办律师在取证过程中不厌其烦教我各种甄别方法,以电子证据为切入点,

学会了证据的甄别和适用,将证据所应具有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

体的案件搜集的证 据中,一步步排查一点点证实,最后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二)程序适用:在此了

解到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以及相关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

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

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面对比较简单的案件,律

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尽量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必去起诉,以节约诉讼成本;对

必要提起诉讼的案件,接待律师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面对复杂的

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一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

析,以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一个好的声誉,慢慢

做大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走进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在指导老师和所里其他律师的指导下,

还参与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谘询工作。而且,还与指导律师一起办理了另外几件民

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各办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件刑事案

件是一起为未成年人无偿辩护的案件,这是李律师为了煅练我,要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

录、会见当事人、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发言,因我精心准备,该案说理

充分,有感染力,辩护效果还可以。还参与了一些非诉讼业务。实习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较多,

比如与朱律师一起给电力公司办理的涉电伤害案件和处理了几件保险案件,这些保险案件的

争议不大,法律关系简单,是调解结案的。在我参与的所有案件中,最顺手的一件,我们只

写了一封律师函解决了数万元的纠纷,当对方当事人收到律师函后,被我们的观念所折服,

主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从而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矛盾与纠纷。我通实习期间的锻炼,长了许

多见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明白法律职业的实践性是特别强的,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

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钱、权力。(三)文书写作:实习期间除

随主办律师跟进案件,还负责律所前台接待工作。我把在课堂上学到的文书写作技能运用到

实践,为当事人撰写了多份民事诉讼起诉状,提升自己写作应用水平。除了为当事人撰写民

事诉讼起诉状之外,我还将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法进行了梳理和强化,在实习期

间自己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提高。(四)辩论技巧:众所周知,律师是靠嘴吃饭的,都有一

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本次实习的过程中,在随着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学习到辩论技巧和方

法,提高了自己的辩论技能。作为律师,出庭辩论语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个逻辑的清晰度

和条理性,让法官能听清我方律师的证据,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收集和整

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过程中

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辩护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

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熟悉公检法机关运行工作: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职业,无

论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罢,都离不开和公检法机关打交道。在实习过程中,

我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以及这三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

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护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律师可以以

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

以及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涉

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护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

确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三、实习的感受和收获一个多月的实习,发现自己众多理论知识欠缺,以及深感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空学理论

知识是必须的,但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

识应用于实践。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

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当然,作为一

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

同时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

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践行中国法治进程的重任。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还

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

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谢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让我学到很多

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增强我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律师的坚强信念,我决心用实际行动兑

现律师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梦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篇二:法学专

业社会实践报告

社 会 实 践 报 告 学 院 专 业 法 学 年 级 姓 名 何蕾 学 号 日 期 2013 年 04 月 06 日法学社会实践报告(婚姻法)——关于家庭暴力的现状调查 摘要:

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妇女权益保

障法》颁布和实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深入落实中唤起人们法律意识的觉醒,家庭暴力

问题已成为婚姻家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与社会主义事业不相符的现象,为了深

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们以海南

省委大院为调查范围,就家庭暴力现状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通过妇联组织发放调查问卷形

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7份,回收

56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

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认识、

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

有效法律对策。

关键词:家庭暴力、调查内容、法律对策、分析。 abstract

key word: family violence the content of the investigation legal countermeasures legal countermeasures

1、家庭暴力的认识与形式: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5人,年龄段相

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32人,36—55岁之间的17人,55

岁以上4人,其余3人为25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总数约34%,

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0%。在职业分

布上干部占29%,个体私营业者9%,无业人员占9%,公司职员占37%,其他职业占25%。(以

上数据百分比取整数,方便阅读)

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情况 在调查的56人中,有49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另一

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但还有7人片面地认为“家庭暴力就是

男人打老婆”,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 概念还比较模糊。持“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近2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

上的伤害;有80%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

认为社会上家庭暴力现象比较多的占17人,一般的占12人,比较少的占27人。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 查阅以往的家庭暴力案件,我们可以发现,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 通过本人在网上所查阅的近两年海南地区家庭暴力案件,所得数据如下:遭遇对方口头

侮辱、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

98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22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

113人;不允许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你的家人或朋友的64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

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72人;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108人;威胁伤害你、

你的孩子、宠物、家庭成员、朋友或他自己的有42人;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

行为的有26人。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

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少之又少的被世人所发现,增加了

执法人员的侦破难度,导致多数人对于《婚姻法》和家庭暴力的认识与理解不够或者说是片

面化。

2.家庭暴力的多样性具体分析:

一、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

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

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

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

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

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

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二、施暴者多为丈夫。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

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

三、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

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

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

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

的较少。

四、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

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五、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

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

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

3.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根据调查问卷分析、总结得出的结论):

一、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男人的附

属,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

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

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

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篇三:法学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实习报告 实习人:肖德琴

专业:法学

学号:2012042148

实习地点:盐津县人民法院实习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20日 我想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盐津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

感谢你们为我能拥有这样一个有意义的实习所做的努力。

虽然名义上我的实习时间有近一个月的时间,但除去节假日和周末,我真正的实习仅有

半个月。但就是这短短的半个月,却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幸运能够来到贵法院实习。,每天都

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加上在这的工作人员是我的一个学姐,交给了我很多知识,也给了我更

多的学习机会。让我从课本中走到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到具体的实践中,细致了解了案件公

诉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了一些法条的适应及适应范围。让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

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多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十五天的实习匆匆而过,如今回味起来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

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中,我发现自己在校园内学到的知识是那么的肤浅,匮乏,仅

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为考试成绩高就对法学很了解,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情况,

才发现自己对法学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还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种仅是看课本,背法条

的学习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是整日埋头于书本就能

成为法学强人的。对于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条,理论联系实践才是正确的

方法。

在实习过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帮忙整理卷宗,打印当事人的陈述,或去帮忙给材

料盖章。整理卷宗时,我感受到了真正实实在在的案例,同时认识到了办案人员的询问程序

与技巧,一份供述要当事人多次询问才行,尤其对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

多内容,不止只有当事人的陈述,还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专业文件,像拘传通知

书,批捕决定书等。拿着他们去盖章时,手里拿着章,感觉到一种神圣感,一份沉甸甸的重

量。

实习中,我们还去法院旁听了两个案子,一个是合同诈骗罪,一个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

罪。通过旁听,我对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以前旁听的都是民事案件,

这次旁听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亲眼见证了在法庭上公诉人是如何提起公诉的,在询

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如何的严肃,了解了其中的步骤,知道公诉人在其中的职能与职责。这两

次旁听让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实习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实在难得的机会,因此从一开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刚开

始实习时,那的工作人员就告诉我们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维护法律的威严。怀着一份敬

仰的心情,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

学姐请教,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在工作之余,我细细看了中国检察报,了解到各地的情况。

以前总感觉法律从业人员一定会是很严肃,不苟言笑的。但实习发现他们都很亲切,而且经

常说笑话,和我们开玩笑,一点盛气凌人的架子都没有,都很平易近人,我们都亲切地称姐,

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充实的实习,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经历,是将来走上

社会的一个重要步骤。这一段实践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大多是来自工作人员的虚心教导,这

是我一生中宝贵的财富。通过实习我明白了我以后应以什么态度对待法学,以什么方法学习

法学,明白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多么重要篇四:法学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计划情况

(1)实习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实习地点: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3)实习单位: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4)实习方法:到单位实习工作、协助侦查案件

(5)实习目的:接触和认识社会,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学习检察官一般的理念、逻辑、

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深对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并能进行初步的实

际运用;学习法律工作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各类案件的侦查程序,初步掌握侦查的

篇二:2014电大法律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

内容提要: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我国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我在此就其现状、成因及对策等,谈点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 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调查过程说明: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2014年6月3至24日我以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美溪乡、宏村镇为调查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随后,我根据调查的情况,对调查的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了家庭暴力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家庭暴力的危害,并提出了预防家庭暴力的一点肤浅认识,从而形成了这次调查报告的初稿。经电大老师的指点,特别是指导老师到修改,最终完成了这次调查报告。

一、调查项目的研究背景、方法及问卷分析

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它是暴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隐蔽性、高发性,不仅危害家庭,同时又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以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美溪乡、宏村镇为调查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非凡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5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162人,36—55岁之间的102人,55岁以上19人,其余14人为25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总数的34%,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0%.;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29%,个体私营业者9%,无业人员占37%,公司职员占9%,其他职业占25%。

(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熟悉情况

在调查的245人中,有190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但还有55人片面地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男人打老婆,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还比较模糊。持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

近2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有80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认为社会上家庭暴力现象比较多的占71人,一般的占84人,比较少的占90人.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

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遭遇对方口头欺侮,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98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22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对方去达到自身目的的有113人;不答应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对方的家人或朋友的11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32人;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85人.

二、问题探究

(一)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大特点:

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施暴者多为丈夫。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3.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从调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4.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5.是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地对受害者施暴。

(二)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在调查问卷中,我们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产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

1. 封建思想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2. 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男人的附属,

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3.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4.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5.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增加了办案难度,没有确凿证据,致使执法部门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当中,当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加上有的妇女不及时到司法部门鉴定伤情,这就给取证造成了困难,而没有确凿的证据,执法部门无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6.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一些人存在着“打是亲,骂是爱”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1.家庭暴力侵犯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男性体力上的优势,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重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

2.家庭暴力破坏婚姻家庭。美满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家庭暴力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家庭暴力时常被人们认为是“两口子”的事而坐视不管,但事实上因家庭暴力导致妻子伤残或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受害者来说,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 她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采取“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报复手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妇女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是物质生活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在其人身权利、生命、人格、尊严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情况下,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4.家庭暴力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 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对父母失去尊敬,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对策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提高认识,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机制和网络,才可达到标本兼治。

1.加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并能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社会中有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精神,在社会的大舞台中不断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

2.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规范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扫除各类色情服务。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好丈夫”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科学调适家庭关系,增强科学文化和道德修养,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

3.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置。只是在《婚姻法》中有所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然而对于此类家庭暴力纠纷,公安机关介入处理难度是比较大的,一旦设计到行政处罚上来,受害人由于保护家庭的观念经常翻供,处罚实施难以落实。并且,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是十分不够的,特别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由于证据不足或取证困难而不得不妥协时,使人感到法律的无力。虽然刑法中有对虐待家庭成员行为的处罚规定,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家庭暴力问题。因此,尽快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立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总之,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均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当作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来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文明进步和妇女权益的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篇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专科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教 学 点:黄山电大

班 级:2012年秋法律本科

学 号:1234001258880

姓 名;卢冠勇

指导老师: 汪秀丽

写作时间:2014年6月26日

关于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我国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我在此就其现状、成因及对策等,谈点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 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调查过程说明: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2014年6月3至24日我以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美溪乡、宏村镇为调查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随后,我根据调查的情况,对调查的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了家庭暴力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家庭暴力的危害,并提出了预防家庭暴力的一点肤浅认识,从而形成了这次调查报告的初稿。经电大老师的指点,特别是指导老师到修改,最终完成了这次调查报告。

一、调查项目的研究背景、方法及问卷分析

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它是暴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隐蔽性、高发性,不仅危害家庭,同时又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以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美溪乡、宏村镇为调查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熟悉,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非凡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5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162人,36—55岁之间的102人,55岁以上19人,其余14人为25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总数的34%,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0%.;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29%,个体私营业者9%,无业人员占37%,公司职员占9%,其他职业占25%。

(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熟悉情况

在调查的245人中,有190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但还有55人片面地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男人打老婆",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

概念还比较模糊。持"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近2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有80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性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认为社会上家庭暴力现象比较多的占71人,一般的占84人,比较少的占90人.

(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

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遭遇对方口头欺侮,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98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22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对方去达到自身目的的有113人;不答应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对方的家人或朋友的11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32人;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85人.

二、问题探究

(一)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大特点:

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

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施暴者多为丈夫。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3.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从调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4.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5.是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地对受害者施暴。

(二)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在调查问卷中,我们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产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

1. 封建思想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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