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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来源网站:创业找项目 201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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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在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2年3月 日)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x市关于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强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探索,同时,也是给派驻纪检组提供一次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刚才,几位纪检组长分别进行了述职述廉,从述职述廉情况来看,各位纪检组长对这项工作都作了认真准备,充分交流了工作经验及好的做法,展示了各自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讲出了成绩和经验,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的看,2011年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做的很好,同志们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成绩是明显的。借此机会,我代表旗纪委监察局对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结合大家的汇报,我谈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认真总结派驻机构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2011年,各派驻机构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发挥监督检查工作的保障作用。各派驻机构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协助驻在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加强对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制定完善党组成员正确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的制度规范。三是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用。各派驻机构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扎

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促进了党性修养的提高和优良作风的形成。

一年来,各派驻纪检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职责不清,人员力量相对不足;有的不能很好地融入驻在部门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工作思路不清晰,缺少有效管用的实招;有的洞察力不够,对已经存在的问题耳不聪、目不明,缺乏发现问题的能力;有的甚至放弃职守,对一些问题即不查处也不向纪委监察局报告,监督机制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突出重点、全面履职,切实做好2012年派驻机构工作

2012年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是惩防体系五年规划收官之年,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2012年派驻机构各项工作。

(一)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履行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是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也使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大都权力集中,在行政审批、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很大,腐败现象容易发生。有不少部门每年都有大额资金流动,如何确保项目、资金、人员都安全,派驻纪检组的作用不可低估。如果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存在的严重问题长期发现不了,这不仅是个工作能力问题,也不仅是个工作方法问题,归根结底是个责任感问题。

各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突出监督的重点对象,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保证权力规范运行;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内容,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抓住监督的重点环节,加强对驻在部门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通过梳理廉政风险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提高办案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重要举措,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目前,我旗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各派驻机构要加强办案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推动办案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要学习查办案件业务知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工作中学习案件业务知识,在学习中不断思考,使办案业务在头脑中形成完整的知识链条,牢记查办案件工作各个环节有哪些规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做到心中有数,努力成为查办案件的行家能手。二是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要把信访举报制度落到实处,做到有来访必接待,有举报必查处,不得拖、压、瞒,更不允许乱作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敲警钟,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

少犯错误。三是要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每个案件的线索要认真排查,该初核、立案的一定要初核、立案,该向旗纪委报告的一定要报告,对不符合初核、立案条件但有疑点的问题,要作为监督素材掌握。四是要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通过宣传典型案例、编发警示材料等有效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要查找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防止同类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排查和解决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在作风和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个别问题演变成普遍问题、苗头性问题发展成严重问题。

(三)加强组织协调,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驻在部门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督促驻在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一要协助驻在部门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各派驻机构要结合驻在部门和行业特点,协助和督促驻在部门列出时间表,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做到摸清工作底数、掌握工作进度、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二要协助驻在部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意识。三要督促住在部门党组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狠抓驻在部门作风建设。

三、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工作水平 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推进,派驻机构面临的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要积极探索,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履职水平,推动派驻机构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首先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在座的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担负着一方面工作,承担着重要责任。我们全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得如何,取决于你们的工作抓得如何。大家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无功便是过的思想,明确不抓好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的工作意识。其次要有工作紧迫感。今天参加会议的都是我们纪委内部领导干部,关上门说从全旗的党风政风现状看,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很重,一些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对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克服办事疲沓拖拉、瞻前顾后、只求平稳的无为之风,提倡快节奏、高效率、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提倡工作抓重点、抓关键、促全盘的扎实之风。三是要敢抓敢管,真抓实干。我们有派驻机构的13个部门,都是没有单独设党委的重要部门,这些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更为重要。所以我们要大胆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加强协调,完善机制,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要注意工作

篇二: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李林蔚

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机构,其工作成效,既直接关系到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又影响所在地区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成效。强化派驻纪检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是新体制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就目前实际情况看,派驻纪检组尤其是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发挥的作用不是很显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很普遍,这就需要对派驻纪检组履职过程中的问题和原因加以认真分析,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纪检组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派驻纪检组的驻在单位基本都是人权、财权、事权相对集中的综合或职能、执法单位,派驻纪检组应该配合纪委在源头治腐、查办案件、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纠风等工作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客观地说他们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他们在驻在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还是非常有限,其职能作用发挥的还是很不够,驻在单位重大违规违纪现象还是需要由纪委直接处理。综合起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薄弱方面:一是办案工作薄弱。面对纪委交办的违纪线索,很多纪检组还不懂得如何查办,甚至办案程序也不是很了解,受理信访问题只是简单地询问了解情况而已。二是监督检查工作薄弱。派驻纪检组有一项极其重要的职责,即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和政府决策情况,在党章和监察法规定的范围内,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监督检查职责发挥作用甚微,像违纪违规、公车超标、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大多发生在派有纪检组的驻在单位。三是纠风工作薄弱。派驻纪检组处在最前沿,应该对驻在单位的纠风问题最了解,最有条件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行业与部门不正之风的规章制度,但是实际效果很不理想。四是党纪政纪教育工作薄弱。只有少数派驻纪检组开展了为数不多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五是源头治理措施和警醒建议薄弱。派驻纪检组大多是按照纪委的部署去做,创造性、切合实际地与驻在单位党组研究制定源头防腐制度不多,向纪委提出建议意见更是很少。派驻机构在履行职责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履行职责不到位;三是政策法规掌握欠准确;四是管理考核待加强。 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需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只有在管理、工作、保障、培训等方面都完善配套,他们的功效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探索建立纪委领导定期与派驻纪检组约谈制度,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帮助纪检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派驻纪检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纪检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创建派驻纪检组之间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交流。

建立重大事项参与制度。纪委在监督重点上,如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应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

建立派驻纪检组交叉巡查制度。参照巡视制度的做法,派驻纪检组除参与驻在部门重大事项的监督外,纪委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所属派驻纪检组实行交叉巡查,强化监督职能。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管理考核制度。逐步实行纪检组由派出单位统派统管,建立并完善派驻纪检组工作

联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派驻纪检组的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实施对派驻纪检组的有效领导,激发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建立业务学习培训制度。纪委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在组织业务专题培训的同时,要通过参与重大监督检查、案件办理、纪委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推进派驻纪检组的素质和能力建设。

制定挖掘案源相关措施。在驻在单位设置举报箱,定期开箱直接获取案件线索;将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举报件,按违纪行为发生地批转有管辖权的派驻纪检组进行初核或查处;授权派驻纪检组相互巡查,定期对驻在部门的重要会议记录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掌握违纪线索,规范驻在部门相关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素质建设和创新能力建设

派驻纪检组要把自身素质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要提高改革创新、创先争优的意识,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履行监督、检查和协助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要协调好与驻在部门的关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篇三: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认识

区编办对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认识报告

红花岗区纪委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延伸,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检查作用。我办属于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监督人员是熊明义同志,他负责受理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拖拉、作风粗暴、工作推诿扯皮及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投诉。一年来,我办工作人员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而且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我办的办事效率和办事态度都给予了很高评价。众所周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办领导班子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工作非常重视,下面就如何更好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作用谈谈本单位的认识。

我们认为,要想进一步确保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果,促进驻在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必须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一、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工作目的。

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派驻机构首先要充分认识实行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派驻意识,既要着眼于解决驻在单位和部门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长效管理和超前规范,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继承和发扬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要体现与时俱进、重点突出,积极探索监督的新制度、新方法,采取更加有力的监督措施,实现党内的有效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和部门工作的发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工作任务。

派驻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三、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关键在于落实。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过去的等靠观望上,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派驻职能。一是处理好与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管辖单位及系统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常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

构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

四、健全工作机制,把工作完成得更好。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领导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认真落实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特别是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度,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有效履行职能。同时,要探索建立针对派驻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强化内部管理,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发挥派驻作用。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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