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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评优考核方案]学校年度评优方案【最新10篇】

来源网站:卡耐基范文网 2023-06-23 21: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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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10篇学校年度评优方案,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一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均等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推动学生自治管理,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评价类别

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学习积极分子、学习标兵。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高,关心时事政治,热心为集体服务,尊师爱友,乐于助人。在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团员守则》等方面均能起模范作用。

(2)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时交纳团费,没有不利于组织的言行。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成绩优良,模范遵守纪律,尊敬教师,虚心好学。

(4)自学地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文娱、体育活动,身心健康,卫生习惯良好。

2、优秀学生会干部

(1)担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

(3)自觉参加学校或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对学部的学生工作有较大的贡献,得到老师、同学的肯定。

3、三好学生:

(1)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

(2)有较强的公德意识;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

(3)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师长。

(4)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体育成绩达标。

4、优秀班干部:

(1)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2)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带领班级实施班级自动化管理突出。

(3)作风好,能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密切联系同学,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5、学习积极分子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

学,诚实谦虚,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勤奋刻苦,在班级同学中起到引领和榜样作用。

6、学习标兵

(1)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无迟到、旷课、抄袭作业等现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在学生中应有很高的公信度,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

四、名额分配

1、优秀团员:2人/班。

2、优秀学生会干部8人;

3、三好学生:5人/班。

4、优秀班干部:2人/班。

5、学习积极分子:3人/班。

6、学习标兵:2人/班。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线上教育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线上学习的主动性,树立典型,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比要求

1、3-9年级全体学生参与评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对学生正面教育,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学校对优秀学生的表彰,应使全体学生受到鼓舞,增强他们争取进步的信心和力量。

3、在评比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学校和家长等相结合的方法,不能搞指名,班主任包办和其他简化的做法。

4、要求“五育”全面发展,学习勤奋、高效,参加线上学习表现突出。

5、各班按学校评比办法统计评分,以总分评选出班级前5名为“线上学习优秀学生”。

6、评选时间为第3周至线上学习结束。在班主任指导下,通过各科老师按要求评比决定。

二、评比办法

1、听课。能认真在班级学习群听课,不发无关的信息。每次加2分。

2、互动。能积极参与线上学习、提问和回答问题等。每次加2分。

3、综合实践。能够按照要求完成综合(德、体、美、劳)实践活动。每次加2分。

4、出勤。能按照学校的课程表,按时上课学习,不迟到不早退。每天加2分。

5、作业。能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练习和作业等。每天加2分。

6、体育锻炼。能按要求参加体育运动(包括眼保健操)。每天加2分。

7、参加周测。能按要求参加周测的。加2分。

8、周测成绩。前1-3名各再加5分,前4-10名各再加3分,前11-15名再各加2分。

三、奖励办法

1、颁发“线上学习优秀学生”奖状。

2、按照学校制度给予本学期模范学生评比加分。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三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遵照黔人通()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实施意见。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1、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班主任

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75分、县级0.5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1、有主线学科的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和教学考核积分、加分因索、减分因索之和计入考核总成绩。

2、学校行政和非主线学科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索之和的80%计入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民意测评,占20%。

3、每位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优秀指标数,确定进入优秀人员名单、通过教职工测评,校行政审查最终确定年终考核进入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四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五

一、评优评先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更好地激励广大教职员工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凝心聚力,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优评先组织机构

成立评优评先领导审核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校长助理及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三、评优评先的内容、程序及条件

教师评优评先的内容: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副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校教学能手、后勤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办公室。

教师评优评先的程序:优秀党员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初评;先进工作者由校长办公室组织各办公室进行初评;优秀班主任及优秀副班主任由德育处组织初评;教科研先进个人由教科室组织初评;校教学能手由教导处组织初评;后勤先进个人由总务处组织初评;优秀办公室的评选采取平时考核得分加集中投票得分进行评选。各处室将初评结果交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讨论,并按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将推荐对象进行全校公示,后将结果报上级部门终评。

教师评优评先的条件:教师参与各类评优评先的,工作认真负责,且工作时间须满一年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教师师德规范条例,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在学校工作安排中,无大局观念,我行我素,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

4.违法违纪,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群众举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

6.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7.一学期内旷课超过2天,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20天的。

五、奖励办法

1.在职称评定、晋升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优先外出培训、参观考察;

3.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表扬,宣传其先进事迹。

六、评优评先时间安排

1.民主推荐:一周

2.审核评定:一周

3.审定公榜:一周

七、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开始执行。有些条款今后将不断完善和调整。

八、上述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九、本方案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六

朝阳路小学打造特色文化和特色学校,拟定七彩奋斗目标及结合区局推进3+x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建设和谐朝阳、平安朝阳、活力朝阳。为在我校广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学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及时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在校学生中树立以服务、学习、技能、才艺为荣的思想,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勤练技能、展示才艺,不断创新,健康成长成材。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七彩绽放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类型

经研究共设立七类之星:“品德出彩、体格出彩、习惯出彩、学习出彩、创意出彩、科技出彩、才艺出彩”。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评选办法

1、每个班级分别推选七类“七彩绽放之星”候选人各7名(各班分类别推荐),学校根据候选人综合表现,组织有关部门审核,并向全校师生征集意见,最终择优评选出100名的“七彩绽放之星”进行统一表彰,制作“之星荣誉墙”,进行全校公布,同时在校园内广泛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活动。

2、要充分发扬民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级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向德育处推荐,并附上推荐表:事迹简介、图片(包括开展有关活动的图片、个人生活照片、活动照片等)及有关证明材料。20xx年12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王季初处。

3、通过“七彩绽放之星”评选活动的开展,在我校营造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倡导精神文明之风,提高学生开展自我养成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校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四、评选条件

“七彩绽放之星”评选基本条件: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健康活泼,富有活力朝气,在广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等综合表现或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品德出彩之星

1、遵守学生礼仪规范,注重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不与人争吵、争执,为人谦和。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并能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遵纪守法。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注意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团结、关心、爱护同学,与人交往能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敬语。能协助班主任和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体格出彩之星

1、有良好的体魄,热爱体育运动。

2、按时上好学校的体育课,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懂得一些基本的竞赛规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

3、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4、了解相关奥运动会知识,能主动参与一些体育宣传活动。

(三)习惯出彩之星

1、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强。

2、爱护公共环境,带头开展校园卫生保洁,并能带领周围同学开展美化校园,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3、不随地吐痰、丢弃纸屑、果皮等垃圾,积极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环保行动。

4、经常参加教室、宿舍、卫生责任区等卫生清理工作。

5、积极参加学校“一日一常规”行动志愿者。

(四)学习出彩之星

1、对学习有兴趣,上课能认真听讲,积极开动脑筋,大胆发言。

2、主动完成各科作业,无拖欠现象。

3、在班级综合评比中,名列前茅。

4、在原有基础上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

5、学习态度端正,在学生中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无违纪现象。

(五)创意出彩之星

1、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

2、注重实践学习,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

3、在实践技能上有一定的特长或专长。

4、积极参加各级技能比赛,在学校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表彰。

(六)科技出彩之星

1、聪明好学,对科技方面知识特别感兴趣,经常看一些科技方面实书籍,而且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2、爱搞小制作,自己动脑制作一些小发明,

3、会利用电脑绘图、打字、查找学习资料,

4、小制作和小发明在校或以上级别获奖

(七)才艺出彩之星

1、“德艺兼备”,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有较强的艺术观念。

2、认真上好学校开设的艺术类课程,积极参加各类兴趣小组活动,具有一定的唱歌、舞蹈、表演、书法、绘画、手工制作等艺术特长。

3、积极参加艺术比赛、文娱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在才艺方面获得校级或以上级别奖项。

4、热心文娱活动并能带领周围同学积极参加校园活动。

五、评选程序

1、先由班主任按要求和评选条件,在班上组织推荐候选人,后报德育室。

2、学德育室组织教师教,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和审查。

3、将参选候选学生将在网上投票。

4、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上报学校,形成文件进行表彰,并颂发奖状或证书。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优化个性,培养特长,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先进的学生典型,展现优秀学生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围绕“争当校园之星,共创和谐校园”的主题,有效激励全体学生“志存高远、奋勇争先、勇于拼搏、敢于创新”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充分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有礼、勤奋求知、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经学校支部、行政研究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方案制度如下:

二、活动口号:今日校园之星明日社会栋梁

三、活动理念:赏识关注激励——以赏识的情感关注与激励每位学生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勤俭节约之星、好学上进之星、卫生环保之星、艺体特长之星、文明礼仪之星、服务管理之星、尊师敬长之星、励志进取之星、互助友爱之星、自律自强之星,共10个类别,每个类别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名学生,共计20名学生。

五、评选条件

(一)必要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反校纪班规的行为。

2、思想品德好,身体素质好,行为习惯好,同学关系好。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或进步大。

4、注重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的同学可以适当降低标准)。

(二)相应条件:指在具备上述必要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该项评星所需的优秀事迹或特殊才能,并在相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能起榜样引领作用,方能参加评选。

六、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

(1)每班按评选条件和要求,每项分别推荐2名“校园之星”到年级进行评选;

(2)各年级组长负责以年级根据评选类别,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每项分别评选出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校园之星”评比,共计10名,5月16日中午放学前将推荐名单、学生照片及简介或事迹材料(电子文档)报政教处。

2、政教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推荐材料,将60名学生名单制成表于5月20日(周一)在学生中开展第一次海选,评选出40名入围“校园之星”。

3、张榜海报公示。政教处设置“校园之星”宣传栏,对入围“校园之星”同学的风采进行宣传展示。

4、第二次评选是由家长和教师投票,分别按照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票数,全校共评出30名“校园之星”。

5、支部、行政会召开专门会议,审定评选出的20名“校园之星”。

6、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7、表彰奖励。在今年六一校园艺术节上,学校对获得文昌一小“校园之星”称号学生进行将红榜表扬,并表彰奖励,颁发奖状、奖品。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八

学校是一个“人——人”系统,工作绩效主要取决于人的因素。振兴学校,教师为本,教师的积极性是关键中关键。为了使优秀教师进得来留得住,使教职工充分发挥其才能,挖掘其潜力,使学校组织充满朝气和活力,师生员工的革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创设良性的竞争机制,激发向上的内在动力,培养“同心、奋进、自强、求真”的校园精神,制定本方案。(党、团、少组织的`评优方案另定)

一、先进集体

㈠奖项:

1、先进班集体

2、先进年级组

3、先进教研组

4、文明处室

㈡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先进年级组和先进教研组按学校“目标考核办法”考评。

2、文明处室由校考评组考评。

㈢名额:

先进班集体占班级总数的25%(结果以进一法取整),先进年级组、先进教研组和文明处室各一个。

二、先进个人

㈠教职工类

1、奖项:

⑴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

⑵先进教研组长(优秀教研组的教研组长)。

⑶先进教职工。

⑷先进教育工作者。

⑸伯乐奖、教学进步奖、教学改革奖、课外教育奖、优秀课奖、最佳服务奖、有效建议奖。本奖项视实际情况而定,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可以缺项。

2、名额:

⑴优秀班主任名额同先进班集体名额。

⑵先进教研组长1人。

⑶先进教职工名额占教职工总数的10%。

⑷先进教育工作者1人。其他奖项名额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3、评选办法:

⑴凡获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享受与先进教师同等荣誉待遇)。

⑵凡获先进教研组的教研组长,学校授予先进教研组长称号(享受与先进教师同等荣誉待遇)。

⑶先进教职工的评选程序:教研组、后勤组在教职工自评的基础上向学校考评组推荐先进教职工候选人,推荐的候选人名额控制在应选名额的150%以内,推荐的候选人中1人为外组人员。

⑷校行政会议集体推荐1名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的推荐分别以教研组、后勤组、校行政班子为单位,采取先评议后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凡不采取无记名投票产生候选人的,一经发现,取消该组评比资格。

⑸学校成立考评组,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3人。考评组遵照本方案,在各组推荐的候选人基础上,按学期教职工综合考绩与工作量得分之和从高到低确定先进个人人选(学期综合考绩与工作量得分之和为全校前2名者为当然的优秀教师)。等分的按教龄长、年龄大优先确定人选。教职工综合考绩将增加课堂教学、论文评比,辅导参赛获县以上等级奖和期末试卷分析加分内容,其分值分别为4分、2分。

⑹为让更多教职工有创优争优的机会,在同一次、同一任期内,原则上一人不重复被评为同级先进个人奖。

⑺学校考评组考评后,经校长批准,公示2天无异议后,确定先进个人当选者。

⑻其他奖项由学校行政会议评议决定。

㈡学生类

1、奖项:校园十星、三好学生、文明标兵、优干、学有进步奖、特长(音、体、美等)奖、年级总分前茅奖、会考学科奖、单科第一奖、竞赛优胜奖等。

2、名额:校园十星全校共十名;三好学生占班级学生数的10%;文明标兵、优干每班各1名;学有进步奖5——10名以内;特长生2名以内;其他视情况而定。

3、评选方法:

⑴校园十星:班级推荐,学校德育组、教导处联评。

⑵其他分别由教导处、班主任组织考评,分管德育副校长审核批准。

先进集体、个人按学期评选、颁奖,或按学年度终评、颁奖。

三、荣誉待遇

1、奖励:学校向获得学期、学年的集体、个人颁发奖状、荣誉证书和奖品,将获奖集体、个人名单载入学校荣誉册,在学校橱窗展示获奖者图片和事迹。

2、待遇;获得先进班集体、先进教研组、先进教职工、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干和三好生称号者,均享有作为本年度(或学年度)学校向上级推荐评优候选集体或个人的资格。向上级推荐评优候选集体或个人工作,由考评组按近三年内先进个人的获奖情况赋分累加,集体决定被推荐的候选集体或个人。

四、评选对象

1、教职工类:在职在岗的本校教职工。

2、学生类:在校在籍的学生(借读另设奖项)。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得评优。

⑴近三年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⑵本学期(或学年度)综合考绩与工作量得分之和达不到均数的或所教学科中考成绩、县市抽考成绩达不到县前60位水平的;

⑶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5天的,病假一学期累计超过10天的(法定婚丧等假除外);

⑷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⑸违反《教师九不准》、法律法规,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错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附则

本方案经教职工讨论修订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试行,不尽事宜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九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已到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人员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6-17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七、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学校年度评优方案 篇十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格遵守《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认真执行教室、宿舍卫生值日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学习认真刻苦,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认真做好实验,按时完成作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能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科目成绩必须在85分以上或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均在全班前10名以内。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不迟到、不早退,没有无故缺席现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整洁,身体健康,学生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必须合格。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本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同时热心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带领和组织同学开展有助于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坚持原则,敢于扶正压邪,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出色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在所负责的单位和班级工作中成绩显著。学生干部指党团支部、班委以上干部。

三、奖励办法

1、对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学校将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登记表均存人本人档案。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要在个人小结和班级总结基础上进行,“三好学生”必须按照评选条件,先由小组提名评议,经全班同学复议,然后报院(部)审定,评为“三好学生”的学生干部同时也可以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必须按照评选条件,经班级提名,由院(部)审定,然后报学生工作处审定后,报学校批准。

2、各院(部)评选的“三好学生”数必须掌握在参加评选人数的10%以内,“优秀学生干部”不得超过本院(部)参加评选学生干部数的10%。总之,要严格掌握条件,实事求是,确保质量,不要平均分配名额,如有不符条件者,一经查准,立即取消资格。

3、校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于他们平时主要在团委、学生会工作,因此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时,由校团委学生会在征求班级、院(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4、此项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生工作处作具体落实,由各院(部)负责实施。

各院(部)要亚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步名单确定后,在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再上报学生工作处。

5、此项评选工作定于每学年开学初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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