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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改水实施方案三篇

来源网站:卡耐基范文网 2023-10-17 2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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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细心整理的《旱改水实施方案三篇》,欢迎阅读参考!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旱改水实施方案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旱改水实施方案1

  为保障我市建设用地,做好耕地后备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根据《XX 市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与工作目标
  牢牢围绕我市经济工作的整体要求,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俭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原则,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安稳、质量不降落。坚持“谁占谁补、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有偿使用”,通过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旱改水,实现我市占补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平衡,提高各级各部门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项目实行主体和实行程序
  (1)项目选址。根据土地利用整体计划和土地开发整治专项计划,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干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征求乡(镇、街道)、村(居)及相干部门的意见后,肯定项目选址。
  (2)计划设计。对 60 亩以上的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可研、计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初审后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专家评审;对 60 亩以下土地开发、旱改水的项目,可做简单施工设计,由市国土资源局及相干乡(镇、街道)组织专业人员审核;对农民自主开发项目,无需做施工设计,直接由乡(镇、街道)拜托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并报请市政府下达立项、验收文件。
  (3)立项程序。60 亩以上的土地开发、旱改水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立项材料并向 XX市国土资源局申报立项;60 亩以下土地开发项目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要求立项材料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下达立项批复,并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4)实行管理。项目实行管理必须严格履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公告制。60 亩以上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实行;60亩以下土地开发项目、旱改水项目及所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负责实行。
  (5)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及时进行新增耕地竣工勘测和质量评定,同时完善各项内业资料,完成决算审计,获得审计报告。60亩以上土地开发项目、旱改水项目及所有增减挂钩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竣工验收。60 亩以下土地开发、旱改水项目由实行的乡(镇、街道)村(居)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再报 XX 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6)后期管护及耕种。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依照土地权属,及时将土地和有关设施移交给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增减挂钩项目权属归属企业的由企业负责),落实耕作主体。
  3、资金保障及使用管理
  各项目立项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工程总预算投资的 50%,拨付给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作为工程预支款,包括工程前期费用(丈量、
  设计预算、工程施工费、工程监理费等),剩余的 50%等竣工验收报备后按实际新增耕地面积 1 次性付清。工作嘉奖经费,项目开工后,按 XX 市土地开发、旱改水、增减挂钩亩均经费 1 览表工作经费嘉奖标准的 50%预拨付给各单位,剩余的 50%等竣工以后按实际耕地情况1 次性付清。其中,20XX 年 X 月 X 日之前开工的项目按原文件履行,20XX 年 X 月 X 日以后开工的项目按此方案履行。
  4、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市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由国土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兼顾、调和项目实行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并报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
  (2)部门工作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验收、报备等工作和项目实行进程中的监管工作;市农业局负责配合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的资金兼顾、拨付、监管和项目预算审查等工作;市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负责项目的前期踏勘及实行进程中的相干配合工作。
  (3)乡(镇、街道)工作职责。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项目前期的权属调查,配合做好立项选址、踏勘工作;项目实行中的纠纷调解工作;项目验收后工程设施管护和后期延续性的耕种监管工作,确保耕地质量不降落,不抛荒。
  (4)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职责。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主要是负责项目实行管理、技术指点;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察、调和工作并完善验收资料及归档工作;上年度土地开发、旱改水、增减挂钩项目的统计工作;
  5、本实行方案由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旱改水实施方案2

  为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省委 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4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开发促保护”的原则,以不断创新保护与治理机制为基点,针对现状数据库中为旱地,现实已被村民自行开发为水田的资源进行梳理与统计。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治理工作,增加耕地面积,改善耕种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前期旱改水调查摸底相关数据,对全区范围内的旱改水进行开发整治,确保在2019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实现水田面积增加和耕地占补平衡。
  三、职责分工
  由区新增耕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旱改水治理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由区国土分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和跟踪检查,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备案等工作,并建立项目管理台账以及竣工项目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二)由区财政局负责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资金的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与项目有关的日常财务保障工作,合理有效使用资金,降低项目成本,且全过程实行专户专款专用管理;负责项目财评事宜,出具项目预算审查意见。
  (三)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开展土地权属调查、调整、分配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群众积极投身参与项目的实施、建设、监督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土地项目整治工作持续有序推进;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开展项目实施管理,对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负责检查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项目进度款拨付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群工矛盾,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四、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措。由区城投公司、区产投公司、区经投公司负责资金筹措工作,资金账户设在区财政局,由国土分局与区财政局共同负责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资金运作。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流程:由区新增耕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镇(街)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按进度由镇(街)提出申请,经区国土分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从专户拨款到镇(街),再由镇(街)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工作费用:对各镇(街)的奖励按照汇府办发〔2018〕3号文件执行。同时,每亩新增耕地按200元/亩给予区国土分局作为工作经费。作业单位服务费用:报备成功1亩按1000元/亩结算(该费用包括:外业测绘、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及预算编制、竣工测量、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新增耕地复核、系统备案)。
  五、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开展旱改水工作,根据土地整治有关技术规程编制项目材料向区人民政府申报项目,并负责采购第三方中介服务。
  (二)项目审批要求。由区国土分局负责指导项目设计及投资计划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中的工程复核等相关工作,并会同区财政部门下达规划设计及预算批复。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项目的预算评审,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三)项目施工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项目经批准后,要严格按照项目工程建设“五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结果等全过程负责。
  (四)项目验收程序。项目竣工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量、工程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再组织镇级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提请区级验收,区新增耕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验收意见和报告后,组织农牧、水利、财政、交通等成员单位对项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区级验收。
  (五)项目后期管护。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项目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项目区域的后期管护,采取统一发包、村民承包等多种形式,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以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的长效管理,保证全部种植到位,不抛茺,不撂荒,真正做到“整理一片、保护一片、显效一片”,土地开发整治成果由农民共享,有力促进农民增收。
  六、强化督导检査
  此次旱改水工作将纳入新增耕地建设任务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区新增耕地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区新增耕地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区政府督查室将对本次建设工作(土地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旱改水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把好项目数量和质量关,将旱地改造为水田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竣工验收指南。
  一、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X?84号)
  2、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X)
  3、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X)
  4、《关于明确“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X?256号)
  5、《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审计若干意见》(赣财建?201X?257号)
  6、省国土资源厅颁布的《江西省旱地改造为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7、项目立项文件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设计等资料
  二、申请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1、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并经业主、施工、监理三方 — 5 — 确认;
  2、完成项目竣工勘测定界,测量单位出具了项目新增水田面积测量报告;
  3、完成新增水田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耕地质量评定单位出具了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意见,评定耕地质量等级达标;(需要培肥的,已完成第一年土壤培肥)
  4、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有关单位或部门出具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
  5、落实了项目耕作主体和后期管护措施;
  6、项目区群众或耕作主体对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满意;
  7、完成项目自验并合格。
  三、竣工验收的主要程序 按照“ 谁立项,谁验收”的原则,由项目立项审批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一)项目竣工验收单位组织土地、农业、财务、水利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二)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参照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竣工验收程序进行。不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的,项目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1、新增水田面积真实准确。
  2、项目区水源稳定可靠,灌排系统完善,旱能灌、涝能排。
  3、田块平整,土壤土质均匀,无砾石,土层厚度符合要求,能保水。
  4、新增水田的耕地质量等级达标,需要培肥的,在验收前按要求开展了土壤培肥。
  5、已落实耕种主体,具备种植水稻条件,项目区群众或耕作主体满意。
  四、竣工验收的内容
  (一)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1、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新增水田面积情况;
  3、项目工程和新增水田土壤质量情况;
  4、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管理情况;
  5、项目耕作主体落实和后期管护情况;
  6、项目区群众或耕作主体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情况。
  (二)项目竣工验收需查验的资料参照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项目资料。
  五、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1、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报江西省旱地改造为水田指标管理系统备案,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厅。
  2、省厅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对新增水田面积60亩以上的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3、项目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达到条件后予以备案。
  4、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报备后,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地类变更工作。

旱改水实施方案三篇相关关键词:实施方案 三篇 旱改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丰富写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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